第三条 政法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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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县委政法委坚持“从优待警,从严治警”的方针,组织开展对全体干警
进行纪律作风大检查,有3名违纪人员受到处理。1987年,抓住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
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有53名干警受到上级和有
关单位的表彰。1988年,充实基层政法组织的警力,采取从大中专毕业生中分配,军
转干部中挑选,社会青年中招聘,县、乡、镇直机关、企业单位中抽调的“四个一”
办法, 调入35名政法干警, 调整90余名政法干部,警力不足的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1990年,开展思想、作风、纪律三整顿和“学先进、树新风”活动,涌现出先进集体
35个, 先进工作者238名。1991年,以狠刹“三风”(准情、乱罚款、违法乱纪)为
重点,深入开展各级政法领导班子、政法队伍、联防队伍三个层次的整顿工作,全县
政法干警拒吃请1200余人次,拒礼、拒贿5万余元,为群众办好事2500余件。1995年,
以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提出的“三条禁令”(绝对禁止政法干警接受案件当事人请吃
喝、送钱物;绝对禁止对告状救助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官老爷态度;
绝对禁止政法干警打人骂人、刑讯逼供等违法违纪行为)为重点,解决刑讯逼供、乱
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问题。1996~1997年,政法委制定《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的意见》和《关于在全县政法机关开展争当明星活动的意见》,深入开展学习济南交
警、学习张家港、学习漳州“110”和学习谭彦等活动,政法系统有147名干警受到上
级通令嘉奖。2000年,组织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和“争创人民满意的政
法单位活动”,有2人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1个单位被授
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2004年,制定《关于在全县政法机关开展从严治警、
惩治司法腐败、维护执法公正、服务经济发展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意见》。2006年,深
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2009年,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科学发展创一流”活动,政
法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当年,在菏泽市社会治安状况及
民警执法服务质量调查中,曹县社会治安状况总满意率达到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