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行政执法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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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月,成立曹县监察局。1989年,对有关职能部门执法执纪情况进行检查,
查出各种违纪奖金138.1万元。对16起历史遗留案件进行复议,纠正8起。1990年,对
干部职工多占公房和违纪建私房进行清理,在城内规划区清出建私房1100户。1991年,
对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查出违纪资金30.95万元。对民
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查出违纪资金2.9485万元。对县水利局水利资金
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查出违纪资金14.56万元。1993年,对棉花生产贴息贷款发
放及对农民负担征、管、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出违法违纪和使用不当资金463.55
万元。1994年,对个人借欠挪用公款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查出2984人,借欠挪用公款
487.6万元, 全部进行清退。1995年,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罚款问题进行专项执法
检查,查出违纪奖金668.99万元。1996年,对农民承担的集资、摊派等资金管理使用
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查出违纪资金2828万元,立案查处6起案件,处分3人。1997年,
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执法监察,检查建筑工程项目25个。对全县15处乡镇计生办
收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出违纪支出资金12.7万元。1998年,加强对预算
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查出违纪资金678.1万元,纳入专户资金7200万元。1999
年, 对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开展执法监察,查出违纪资金197万元,立案查处
案件3起,3人受到党政纪处理。2000年,对农民承担的各项资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
情况进行专项执法监察,发现违纪和使用不当资金3997万元,发现案件线索10个。开
展对预算外资金和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情况进行执法监察, 查出违纪资金450万元。
2001年, 对医院药价进行检查,查出违规违价款663.9万元,追缴违规违纪资金52万
元。2002年,对25处乡镇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出挪用
等违规资金426万元, 并将违规资金全部交县财局统一管理。对15个供电所收取的电
费保证金的情况进行检查,查出违纪资金76.7万元,并全部退还给用电户。2003年,
对全县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进行清查,清查出协议出让土地3宗,面积61.53
公顷,收取出让金201万元。2004年,对全县违法占地、用地情况进行检查,并对5个
违法占地、用地责任人进行党政纪处理。2005年,加大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力度,全年
共组织实施政府采购30项, 采购金额228.28万元,节约资金36.52万元。对中小学危
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查出违纪资金205万元,作出监察决定27个。
对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招投标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查出违纪资金301.46万元,
下达监察建议书20份,提出监察建议45条。2006年,对中小学收费和资金管理使用情
况进行执法监察,检查76个中小学,涉及资金24852万元,查出违纪资金3450.7万元,
作出监察决定76个,提出监察建议152条,协助建章立制228项,纠正退还违纪违法金
额450万元。对非税收入及“小金库”进行清理检查,查出各种违纪资金2389.7万元,
提出监察建议312条,纠正退还违纪违法金额750万元。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
清理检查。 共检查151个单位,涉及资金5898万元。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
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督检查,检查工程项目27个,处罚各类违规工程10项,下达整改
通知书7份, 罚款9.95万元。对国有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加强对
政府采购的监督工作,全程监督7个采购项目,采购金额535.93万元,节约资金85.74
万元, 节约率16%。对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进行清理检查。对违法排污企业监督检查
并进行整治。2007年,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和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工作进行执法检查。继
续开展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督检查与整治。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和经营性土地
招拍挂出让制度的监督检查, 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9起,党纪处理11人。对社会抚
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检查, 查出违纪资金560万元,纠正退还违纪违
法资金560万元,避免经济损失560万元,提出监察建议70条,作出监察决定25个。加
强对政府采购监督工作,全程监督35个政府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额2350万元,平均综
合节约率15%,节约资金352万元。2008年,开展对非税收入及专项资金清理检查,查
出违纪资金2700万元, 提出监察建议210条,作出监察决定70个。开展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活动专项检查。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检查,查处违法违规
用地7宗,给予党纪处分7人。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执法检查、行政执法责
任制推行情况专项检查和打击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开展支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
查出虚报新农合体检资金6.5万元, 虚报能繁母猪补助资金7000元。开展节能减排工
作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检查, 提出监察建议10项,督促建章立制8项。加强对政府采
购的监督工作, 全程监督28个项目,政府采购金额3380万元,节约资金550万元,节
约率14%。 加强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009年,开展新农合基金管理
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查出违规资金2277.17万元,提出监察建议129件,作出监察决定
40个,协助建章立制86项,立案1起,政纪处分2人。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落实情况
监督检查,立案查处违法占地4宗,给予党纪处分4人。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
秩序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开展对节能减排工作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督检查,
纠正违法违规问题2项, 提出监察建议2项,督促建章立制8项。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纠正违法违规问题231项,提出监察建议73项,督促企业建章
立制84项。开展纠正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规问题12项,
提出监察建议8项,督促建章立制16项,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219.4万元。至年
底,开展专项治理整顿活动54次,下达监察建议书20份,提出监察建议1011条,作出
监察决定238个。 查处违规资金23027万元, 其中涉及收费罚款的违规收取和使用
22402万元, 仅涉及农民负担违规收取、 使用的资金就达7288万元;其他625万元。
2009年3月, 成立县公共资产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县长任主任,常务副县长、纪委
书记任副主任,监察、审计等11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对于公共资产交易,
坚持“政府领导、集中管理、统一市场、公共交易、规范运作、依法监管”的原则,
对招投标市场、交易程序、监督管理、评标人员做出明确规定。并依据招标投标法等
相关法律,重点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