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统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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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统战政策 1978年始, 对私营企业改造中错划身份、整风运动和反右斗争中
错划为“右派分子”人员进行复审,为错判人员落实统战政策,恢复政治荣誉、恢复
工作、补发工资。1986年,继续落实统战政策。对申诉要求落实政策的统战对象,摸
底调查, 先后为工商业者纠正冤假错案6人,错划右派甄别和家庭子女受株连需安置
工作及办理退休手续10人,对起义投诚作离退休安排3人,台侨属安排工作1人,离休
安置1人, 更正反右时错划成份1人,办理因错划右派受株连家属子女农转非515人,
归还东关清真寺的土地0.14公顷。年底,全县落实统战政策任务基本完成。党外干部
和非党知识分子工作 1986年以来, 县委制定落实非党知识分子待遇相关政策,并通
过选送进修、定期培训、订阅学习资料等方式,提高党外干部及党外知识分子综合素
质。同时,加强对党外干部的选拔任用,每次人大、政协换届,都要安排一定比例非
党干部担任领导职务。1990年,调查登记党外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综合情况,对具有
中级以上职称的党外知识分子摘要建档, 当年,建立档案32份。1991年2月,县委制
定下发《关于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规划》,建立统战部门培养考察推荐、组织部门
考察任用的工作机制。同年,在党外知识分子中广泛开展“提供一条新的经济信息、
献上一条发展经济的建议、攻克一个科研项目、写出一篇有价值调研报告的”四个一
活动,党外知识分子承办的科研课题占全县科研课题总量的36%,撰写科研论文30篇,
编写业务专著4部, 领办科研项目20个,攻克科研难题41个,有13名党外知识分子被
评为市县科技拔尖人才。1996年,根据德才兼备的要求,对50名党外后备干部实行动
态管理。 1997年2月,召开有党外干部和非党知识分子参加的全县经济统战工作表彰
会, 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1998年5月,建立县领导联系党外知识分子制度和定
期座谈制度,先后确定96名党外知识分子为联系对象,召开座谈会30次,为党外知识
分子议政建言、 施展才华提供平台。1999~2005年,举办优秀党外干部培训班3期,
聘请市、县理论专家授课,参训人员186人次。2001年6月,全县党外知识分子积极参
加市委统战部组织的“建党80周年”统战知识竞赛,获第一名。至2009年,共在党外
干部和非党知识分子中推荐安排市、县人大代表70名,政协委员212名;县级干部5名,
科级干部8名。少数民族工作 曹县是个多民族县份。1986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一直
重视少数民族工作,成立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各级政府不断
加大对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投资力度,改善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少数
民族经济发展。同时,把各民族间的团结当成大事来抓。1989年12月,召开第二次民
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1994年,曹县被国务
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1997年,全县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召开,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2001年起,确定每年10月为民族
团结进步宣传月。 2004年2月,召开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2006年,曹县被
省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2007年,开展一系列民族和谐创建
活动,全县民族团结进一步加强,各民族之间更加和谐。2008年,曹县被评为“全国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 磐石街道东关南居委会被评为“全省和谐民族社区”。
2009年, 曹县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民主党派工作 1988年,中国
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曹县支部成立, 成员4人。1996年,中国民主同盟曹县民盟小组成
立, 成员5人。县民主党派组织成立后,县委注重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积
极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先后组织民主党派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召开座
谈会61次。1998年后,在民主党派中开展“我为振兴曹县献计策”活动。民主党派成
员立足本职行业,从不同角度出发,就曹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广泛
进行调查研究, 提建议60条,完成调研报告24篇。其间,有1名民盟成员当选为市政
协委员, 1名民革成员当选为县政协委员,1名民盟成员连任市政协委员,有2名民革
成员当选为县政协常委。至2009年,民革支部经过3次换届,历任主委分别是王文炜、
张德志、吴庆生;民盟小组组长为徐庆善。县民革支部和民盟小组,共有成员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