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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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8月, 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提高对
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力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1990年,县委召开八届三次
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传达地委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总结分析曹县的社会治安形势,部署严打斗争。1995年11月,县委决定,在城区全面
创建安全小区,建立起全城区、全方位、多功能、多层次,严密高效地预防和打击刑
事犯罪新体系。1996年11月,县委决定乡镇配备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副书记,以强
化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1997年11月,县委、县政府决定,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在全
县开展争创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活动,就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增强治安
防范能力,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单位、村镇,夯实乡镇、行政村工作基础等内容进行
整治。 1998年8月,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强化再就业培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
好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2006年1月,实施
“3211”脱贫解困工程,即县级领导干部每人结对帮扶3户,科级干部每人结对帮扶2
户,一般干部每人结对帮扶1户,通过三年的努力,使1万户农村特困群众和城镇困难
职工摆脱贫困、 走向富裕。同年4月,实施“千万平安”工程,即在城区和乡镇组建
千人、在村级组建万人的平安队伍,县乡财政投入1000万元资金,确保千家万户平安。
11月,县委作出关于认真落实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建设的决定, 就构建和谐社会提出具体意见。2007年5月,实施富民增收工程、就业
再就业工程、科技惠农工程、社会保障工程、扶贫解困工程、教育提升工程、全民健
康工程、千万平安工程、安康居住工程、文体惠民工程、碧水蓝天工程、旅游开发工
程、优生优育工程、人才强县工程、纠风维权工程、民主法制工程、廉政建设工程等
“十七大民生工程” ,切实改善人民生活,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同年6月,在全市率
先成立县委群众工作部和县委群众工作办公室,设立“人民之家”,集合公安、维稳、
信访等8个部门联合接待来访群众, 一站式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在乡镇街道设立群众
工作办公室(服务站),在村居和企业设立群众工作服务点,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每
半月至少公开接访一次。2008年4月,县委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万名干部下乡”活动,
分两批派驻工作组424个、 干部1696人,帮助所驻村理思路、定规划、增收入、促和
谐、保平安、强班子。2009年1月,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实施脱贫致富“3211工程”
总结表彰暨建立扶贫济困长效机制工作动员大会,对在脱贫致富“3211工程”中做出
突出成绩的30个单位和98名个人进行表彰,决定在全县农村和城镇困难群众中再筛选
出1万户,实施为期三年的新一轮脱贫致富“3211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