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改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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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 1986年1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实行农民负担大包干的意见》,
规定农民负担包干的范围是农业税、乡镇统筹费、行政管理费、集体福利费、农田水
利费等五项费用,要求五项费用控制在当年人均纯收入的6%以内。1987年7月,县委、
县政府召开学习诸城经验、深化农村改革大会。提出强化一个基础(农业),实现三
个突破(畜牧业、林果业、加工业),搞好两个开发(黄河故道、太行堤水库)等商
品经济“大合唱” 的主调。1988年1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
包制实行土地承包收费的意见》,提出从1988年起,实行土地承包收费制度,收费数
额以乡镇为单位统筹, 年绝对数限制在亩均20元、人均30元以内,一定3年不变,由
村民委员会与农户签定土地承包合同。 1996年7月,实行“村账乡管”。即坚持村级
资金所有权不变,现金管理和开支由各村自行掌握,账目由乡镇政府统一管理。2002
年6月, 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曹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取消
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屠宰税等费用;三年内逐步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
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 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等。2009年1月,县委制定《关于
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我县农村改革发展的四年纲要》,决定以中
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求真务实,努力工作,扎实推进曹县农村改革发展。
企业改革 1987年1月,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重点抓好以乡镇或骨干企业为龙头,
村或联户企业为龙身,个体企业为龙尾三个层次相结合、产供销相衔接的十大联合群
体。 1988年7月,县委提出以改革为动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抓工业为重点,保
证农业稳定发展,下大力加快工业发展步伐的工作思路。1992年11月,县委制定《关
于鼓励城市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主要内容有4条19款。1993年5月,县委制定《关
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 。1994年6月,县委制定《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奖
惩规定》 , 提出到“八五”末全县乡镇企业发展目标及对乡镇企业具体奖惩办法。
1996年5月, 县委决定学习推广邯郸钢铁总厂管理经验。县组织10个工作组,进驻县
属重点企业,建立奖惩机制,开展年终考核。1998年春,县委、县政府按照地委、行
署的工作部署,采取股份制改造、产权出售等多种形式,对县属工业企业进行体制改
革。提出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利益机制转换为主线,以国有(集体)企业
资产转换和职工身份转换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
完善配套其他各项改革,着力构建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国有(集体)资产监管营运新机
制和企业管理运作新机制。 2000年3月,县委作出《关于优化经济环境,加快工业发
展的若干规定》,提出中央、省、地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并规范职能部门
行为。2001年,县委提出“一招四化、四个聚集”的总体发展思路。一招即招商引资;
四化即产业化、工业化、城市化、外向化;四个聚集即土地向大户聚集,企业向园区
聚集,人口向城镇聚集,各类生产要素向曹县聚集。2004年,县委提出“六个转变、
四条线工作法、二分之一工作法”,即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由单纯行政型向经济发展型
转变,由计划型向市场型转变,由农业型向工业型转变,由农村型向城镇型转变,由
被动适应型向开拓创新型转变,由传统经验型向知识复合型转变,努力提高干部适应
市场经济的能力;在乡镇全面推行“四条线工作法”,即乡镇干部兵分四路,重点抓
经济发展、计划生育、财税工作和社会稳定等四项工作;在乡镇和县直部门实行“二
分之一工作法”,即拿出一半人员、一半精力、一半时间进行招商引资,推动全县经
济迅速发展。2006年5月,县委制定《关于加快膨胀工业企业的意见》,对纳税额100
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幅度大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作为技术改造基金,用于企业扩大
再生产。鼓励企业到经济开发区创办、领办工业项目,加大对重点纳税企业的保护力
度。 2007年7月,县委提出全县各级要下更大气力抓大企业、大项目建设,努力形成
储备一批、投产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策划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格局。2008年12月,
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加大企业帮扶力度促进工业经济健康发展的决定》,动员全
县各级各部门立即行动起来,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发展
的理念,保企业、渡难关、促发展,推动全县经济实现更好更快发展。至2009年,全
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71家, 实现工业总产值247.2亿元,比上年增长25.7%。对
外开放 1992年9月,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定》,提出加
快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鼓励外商扩大投资,努力增加出口创汇,重奖引进外资和技
术的有功人员等措施。 1996年4月,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优
惠政策》 等一系列文件,鼓励外商到曹县经商办企业。1999年1月,县委、县政府决
定,成立“山东省东西结合工作曹县领导小组”。同年11月,县委、县政府作出《关
于加快曹县城区开发改造的决定》 ,要求把城区开发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力争通过3
~5年的努力,把城区建设成新颖、别致、亮丽,各种功能配套完善的新城。2000年6
月,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招商引资万人动员大会,提出“举全县之力,走开放之路”。
通过层层分解招商引资任务,认真落实二分之一工作法,采取以项目招商、以人招商、
以诚招商等措施, 加快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步伐。2001年1月,县委、县政府制定
《关于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和《关于招商引资的奖惩规定》,在全县大力实施“开
放兴县、 招商富民”战略。2002年4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兴建新型经济特区。特区
地处曹县城区北部地带, 规划面积12平方公里,首期开发面积2.2平方公里,基础设
施投资1900万元。 2006年2月,县委、县政府决定组织千人招商团分赴江苏、浙江、
广东、上海、福建五个省市的八个区域(嘉兴、台州、泉州、宁波、绍兴、东莞等),
进行为期3个月的招商活动。 在县人民会堂召开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动员大会,举行千
人招商团出征仪式。 7月,县委、县政府在青岛举行“青岛之夏曹县周”活动。2007
年4月, 举办首届中国(曹县)国际芦笋节,利用曹县“中国芦笋之乡”品牌优势和
资源优势,做强做大芦笋产业,全方位推介曹县,宣传曹县,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招
商引资,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之后,芦笋节每年举办一次。至
2009年4月, 成功举办三届中国(曹县) 芦笋节,累计签订投资项目108个,总投资
10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