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 1986年1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实行农民负担大包干的意见》,
规定农民负担包干的范围是农业税、乡镇统筹费、行政管理费、集体福利费、农田水
利费等五项费用,要求五项费用控制在当年人均纯收入的6%以内。1987年7月,县委、
县政府召开学习诸城经验、深化农村改革大会。提出强化一个基础(农业),实现三
个突破(畜牧业、林果业、加工业),搞好两个开发(黄河故道、太行堤水库)等商
品经济“大合唱” 的主调。1988年1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
包制实行土地承包收费的意见》,提出从1988年起,实行土地承包收费制度,收费数
额以乡镇为单位统筹, 年绝对数限制在亩均20元、人均30元以内,一定3年不变,由
村民委员会与农户签定土地承包合同。 1996年7月,实行“村账乡管”。即坚持村级
资金所有权不变,现金管理和开支由各村自行掌握,账目由乡镇政府统一管理。2002
年6月, 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曹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取消
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屠宰税等费用;三年内逐步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
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 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等。2009年1月,县委制定《关于
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我县农村改革发展的四年纲要》,决定以中
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求真务实,努力工作,扎实推进曹县农村改革发展。
企业改革 1987年1月,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重点抓好以乡镇或骨干企业为龙头,
村或联户企业为龙身,个体企业为龙尾三个层次相结合、产供销相衔接的十大联合群
体。 1988年7月,县委提出以改革为动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抓工业为重点,保
证农业稳定发展,下大力加快工业发展步伐的工作思路。1992年11月,县委制定《关
于鼓励城市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主要内容有4条19款。1993年5月,县委制定《关
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 。1994年6月,县委制定《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奖
惩规定》 , 提出到“八五”末全县乡镇企业发展目标及对乡镇企业具体奖惩办法。
1996年5月, 县委决定学习推广邯郸钢铁总厂管理经验。县组织10个工作组,进驻县
属重点企业,建立奖惩机制,开展年终考核。1998年春,县委、县政府按照地委、行
署的工作部署,采取股份制改造、产权出售等多种形式,对县属工业企业进行体制改
革。提出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利益机制转换为主线,以国有(集体)企业
资产转换和职工身份转换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
完善配套其他各项改革,着力构建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国有(集体)资产监管营运新机
制和企业管理运作新机制。 2000年3月,县委作出《关于优化经济环境,加快工业发
展的若干规定》,提出中央、省、地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并规范职能部门
行为。2001年,县委提出“一招四化、四个聚集”的总体发展思路。一招即招商引资;
四化即产业化、工业化、城市化、外向化;四个聚集即土地向大户聚集,企业向园区
聚集,人口向城镇聚集,各类生产要素向曹县聚集。2004年,县委提出“六个转变、
四条线工作法、二分之一工作法”,即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由单纯行政型向经济发展型
转变,由计划型向市场型转变,由农业型向工业型转变,由农村型向城镇型转变,由
被动适应型向开拓创新型转变,由传统经验型向知识复合型转变,努力提高干部适应
市场经济的能力;在乡镇全面推行“四条线工作法”,即乡镇干部兵分四路,重点抓
经济发展、计划生育、财税工作和社会稳定等四项工作;在乡镇和县直部门实行“二
分之一工作法”,即拿出一半人员、一半精力、一半时间进行招商引资,推动全县经
济迅速发展。2006年5月,县委制定《关于加快膨胀工业企业的意见》,对纳税额100
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幅度大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作为技术改造基金,用于企业扩大
再生产。鼓励企业到经济开发区创办、领办工业项目,加大对重点纳税企业的保护力
度。 2007年7月,县委提出全县各级要下更大气力抓大企业、大项目建设,努力形成
储备一批、投产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策划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格局。2008年12月,
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加大企业帮扶力度促进工业经济健康发展的决定》,动员全
县各级各部门立即行动起来,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发展
的理念,保企业、渡难关、促发展,推动全县经济实现更好更快发展。至2009年,全
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71家, 实现工业总产值247.2亿元,比上年增长25.7%。对
外开放 1992年9月,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定》,提出加
快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鼓励外商扩大投资,努力增加出口创汇,重奖引进外资和技
术的有功人员等措施。 1996年4月,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优
惠政策》 等一系列文件,鼓励外商到曹县经商办企业。1999年1月,县委、县政府决
定,成立“山东省东西结合工作曹县领导小组”。同年11月,县委、县政府作出《关
于加快曹县城区开发改造的决定》 ,要求把城区开发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力争通过3
~5年的努力,把城区建设成新颖、别致、亮丽,各种功能配套完善的新城。2000年6
月,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招商引资万人动员大会,提出“举全县之力,走开放之路”。
通过层层分解招商引资任务,认真落实二分之一工作法,采取以项目招商、以人招商、
以诚招商等措施, 加快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步伐。2001年1月,县委、县政府制定
《关于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和《关于招商引资的奖惩规定》,在全县大力实施“开
放兴县、 招商富民”战略。2002年4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兴建新型经济特区。特区
地处曹县城区北部地带, 规划面积12平方公里,首期开发面积2.2平方公里,基础设
施投资1900万元。 2006年2月,县委、县政府决定组织千人招商团分赴江苏、浙江、
广东、上海、福建五个省市的八个区域(嘉兴、台州、泉州、宁波、绍兴、东莞等),
进行为期3个月的招商活动。 在县人民会堂召开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动员大会,举行千
人招商团出征仪式。 7月,县委、县政府在青岛举行“青岛之夏曹县周”活动。2007
年4月, 举办首届中国(曹县)国际芦笋节,利用曹县“中国芦笋之乡”品牌优势和
资源优势,做强做大芦笋产业,全方位推介曹县,宣传曹县,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招
商引资,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之后,芦笋节每年举办一次。至
2009年4月, 成功举办三届中国(曹县) 芦笋节,累计签订投资项目108个,总投资
101.2亿元。
第二条 改革开放
农村改革 1986年1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实行农民负担大包干的意见》,
规定农民负担包干的范围是农业税、乡镇统筹费、行政管理费、集体福利费、农田水
利费等五项费用,要求五项费用控制在当年人均纯收入的6%以内。1987年7月,县委、
县政府召开学习诸城经验、深化农村改革大会。提出强化一个基础(农业),实现三
个突破(畜牧业、林果业、加工业),搞好两个开发(黄河故道、太行堤水库)等商
品经济“大合唱” 的主调。1988年1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
包制实行土地承包收费的意见》,提出从1988年起,实行土地承包收费制度,收费数
额以乡镇为单位统筹, 年绝对数限制在亩均20元、人均30元以内,一定3年不变,由
村民委员会与农户签定土地承包合同。 1996年7月,实行“村账乡管”。即坚持村级
资金所有权不变,现金管理和开支由各村自行掌握,账目由乡镇政府统一管理。2002
年6月, 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曹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取消
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屠宰税等费用;三年内逐步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
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 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等。2009年1月,县委制定《关于
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我县农村改革发展的四年纲要》,决定以中
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求真务实,努力工作,扎实推进曹县农村改革发展。
企业改革 1987年1月,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重点抓好以乡镇或骨干企业为龙头,
村或联户企业为龙身,个体企业为龙尾三个层次相结合、产供销相衔接的十大联合群
体。 1988年7月,县委提出以改革为动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抓工业为重点,保
证农业稳定发展,下大力加快工业发展步伐的工作思路。1992年11月,县委制定《关
于鼓励城市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主要内容有4条19款。1993年5月,县委制定《关
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 。1994年6月,县委制定《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奖
惩规定》 , 提出到“八五”末全县乡镇企业发展目标及对乡镇企业具体奖惩办法。
1996年5月, 县委决定学习推广邯郸钢铁总厂管理经验。县组织10个工作组,进驻县
属重点企业,建立奖惩机制,开展年终考核。1998年春,县委、县政府按照地委、行
署的工作部署,采取股份制改造、产权出售等多种形式,对县属工业企业进行体制改
革。提出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利益机制转换为主线,以国有(集体)企业
资产转换和职工身份转换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
完善配套其他各项改革,着力构建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国有(集体)资产监管营运新机
制和企业管理运作新机制。 2000年3月,县委作出《关于优化经济环境,加快工业发
展的若干规定》,提出中央、省、地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并规范职能部门
行为。2001年,县委提出“一招四化、四个聚集”的总体发展思路。一招即招商引资;
四化即产业化、工业化、城市化、外向化;四个聚集即土地向大户聚集,企业向园区
聚集,人口向城镇聚集,各类生产要素向曹县聚集。2004年,县委提出“六个转变、
四条线工作法、二分之一工作法”,即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由单纯行政型向经济发展型
转变,由计划型向市场型转变,由农业型向工业型转变,由农村型向城镇型转变,由
被动适应型向开拓创新型转变,由传统经验型向知识复合型转变,努力提高干部适应
市场经济的能力;在乡镇全面推行“四条线工作法”,即乡镇干部兵分四路,重点抓
经济发展、计划生育、财税工作和社会稳定等四项工作;在乡镇和县直部门实行“二
分之一工作法”,即拿出一半人员、一半精力、一半时间进行招商引资,推动全县经
济迅速发展。2006年5月,县委制定《关于加快膨胀工业企业的意见》,对纳税额100
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幅度大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作为技术改造基金,用于企业扩大
再生产。鼓励企业到经济开发区创办、领办工业项目,加大对重点纳税企业的保护力
度。 2007年7月,县委提出全县各级要下更大气力抓大企业、大项目建设,努力形成
储备一批、投产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策划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格局。2008年12月,
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加大企业帮扶力度促进工业经济健康发展的决定》,动员全
县各级各部门立即行动起来,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发展
的理念,保企业、渡难关、促发展,推动全县经济实现更好更快发展。至2009年,全
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71家, 实现工业总产值247.2亿元,比上年增长25.7%。对
外开放 1992年9月,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定》,提出加
快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鼓励外商扩大投资,努力增加出口创汇,重奖引进外资和技
术的有功人员等措施。 1996年4月,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优
惠政策》 等一系列文件,鼓励外商到曹县经商办企业。1999年1月,县委、县政府决
定,成立“山东省东西结合工作曹县领导小组”。同年11月,县委、县政府作出《关
于加快曹县城区开发改造的决定》 ,要求把城区开发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力争通过3
~5年的努力,把城区建设成新颖、别致、亮丽,各种功能配套完善的新城。2000年6
月,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招商引资万人动员大会,提出“举全县之力,走开放之路”。
通过层层分解招商引资任务,认真落实二分之一工作法,采取以项目招商、以人招商、
以诚招商等措施, 加快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步伐。2001年1月,县委、县政府制定
《关于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和《关于招商引资的奖惩规定》,在全县大力实施“开
放兴县、 招商富民”战略。2002年4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兴建新型经济特区。特区
地处曹县城区北部地带, 规划面积12平方公里,首期开发面积2.2平方公里,基础设
施投资1900万元。 2006年2月,县委、县政府决定组织千人招商团分赴江苏、浙江、
广东、上海、福建五个省市的八个区域(嘉兴、台州、泉州、宁波、绍兴、东莞等),
进行为期3个月的招商活动。 在县人民会堂召开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动员大会,举行千
人招商团出征仪式。 7月,县委、县政府在青岛举行“青岛之夏曹县周”活动。2007
年4月, 举办首届中国(曹县)国际芦笋节,利用曹县“中国芦笋之乡”品牌优势和
资源优势,做强做大芦笋产业,全方位推介曹县,宣传曹县,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招
商引资,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之后,芦笋节每年举办一次。至
2009年4月, 成功举办三届中国(曹县) 芦笋节,累计签订投资项目108个,总投资
10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