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县委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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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县委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农村工作部、政
法委员会、档案科(馆)、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企业政治工作办公室、老干部
科、信访办公室、县直机关党委、党校。1987年8月,设立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办公室。
1988年1月, 撤销企业政治工作办公室;8月,老干部科改为老干部局。1989年6月,
设立调查研究室; 9月,设立组织员办公室,台湾工作办公室升格为正科级单位,撤
销农村工作部。 1990年3月,成立曹县国家保密局(1993年2月撤销),6月设立下派
干部管理办公室。1991年9月,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1994年1月,县
级党政机构改革, 县委设工作机构5个,即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员会。撤销调查研究室、组织员办公室、对台工作办公室、
打击严重经济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下派干部管理办公室,同时,撤销精神文明建设
委员会办公室(又于7月份恢复) ;老干部局改称老干部工作办公室。党史资料征集
研究委员会、 老干部工作办公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实行归口管理。
1995年7月,设立综合调研室、机要局,隶属县委办公室;档案馆加挂“曹县档案局”
牌子,由县委办公室代管;8月,设曹县人文遗产研究开发办公室,隶属县委宣传部;
11月, 恢复对台湾工作办公室,隶属县委统战部。1996年2月,信访局退出县政府工
作部门,改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管理,以县委办公室管理为主;同时,老干
部工作办公室改称老干部局, 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5月,建曹县报社,归口县委宣
传部管理。2002年8月,机构改革,县委设工作机构7个,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县
监察局合署)、县委办公室(县委县政府信访局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管理,
以县委办公室管理为主)、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局由县委组织部管理)、县委宣
传部、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与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合署)、
县委政法委(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撤销曹县人文遗产研究开发办公室;县委机要局更名为县委机要室。2002年10月,增
设县委督察室、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
组织员办公室、 县委党员电化教育中心、曹县新闻出版办公室。2003年3月,增设县
委对外宣传办公室、曹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曹县老干部活动中心、曹县老
年体协办公室、 曹县老年大学、曹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2006年3月,建《新
曹县》报社,归县委办公室管理。2009年7月,增设县网络文化办公室,归属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