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矿产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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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 境内初步探明的矿产资源主要有铁、 煤、地热、建筑用沙、砖瓦用黏
土等。铁矿主要分布在青堌集镇曾楼一带;建筑用沙主要分布在县南部黄河故道;砖
瓦用黏土主要分布在郑庄、邵庄、梁堤头、仵楼、青堌集等乡镇;地热资源主要分布
在庄寨镇及县城区, 并在两地先后打出地热井2眼;煤炭资源大致范围是,北至菏泽
断层, 西至聊考断层,南至省界,面积2000平方公里。2009年3月,在青岗集地区勘
探发现一特大型优质煤田, 煤质为国内外稀缺的焦煤,煤层厚8米多,资源量超过30
亿吨。 资源管理 1990年,设立曹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县境内矿产资源
的普查、勘察、监督、管理及砖瓦窑厂用黏土资源费的征收工作。同年,对全县砖瓦
窑厂实行采矿许可制,颁发采矿许可证。1994年,制定《曹县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暂
行办法》,将各窑厂矿产资源补偿费任务下达到所属乡镇,由乡镇统一代缴,对逾期
未完成任务的单位,由县法院下达矿产资源补偿费执行通知书。1996年,县矿产资源
管理办公室升格为副科级单位,对外挂矿产资源管理局的牌子。2005年11月,县矿产
管理职能合并到县国土资源局。2006年,委托鲁南地质勘探院对地下矿藏进行储量勘
测,摸清了全县矿产资源,初步探明分布及其储量。当年,县公、检、法、安监、环
保、工商、水务等部门联合,对采矿企业采矿许可证进行检查,收缴矿产资源补偿费
10万元。2008年,对全县砖瓦窑厂的资源储量、取土情况、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综合评
价,对符合办证条件企业办理延续登记,发放采矿许可证。对采矿企业进行整合,矿
业秩序整顿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专家组检查验收。由山东省物化探勘查院开展“曹县
青堌集地区铁矿普查”第二阶段探测工作,在青岗集地区和庄寨地区进行煤炭调查,
其中青岗集地区煤炭普查项目共进行钻井试验5处, 庄寨地区煤炭调查项目进行爆破
试验165处。 2009年,在侯集地区进行煤炭资源普查,勘探面积129.93平方公里,同
时对孙老家地区煤田面积194.8平方公里通过二维地震与钻探施工。 至2009年底,全
县累计发放采矿许可证656个,其中延续563个,新办93个,全县矿产资源开采持证率
达到100%,累计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