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全县土地实行计划管理,国家统一征用土地、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用地实行划拨,无偿、无限期使用。1991年,县政府制定《关于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
的暂行规定》,县土管局在梁堤头镇杨集村、邬庄村、南祝口村进行农村宅基地有偿
使用试点, 后在全县普遍推开, 按宅基地面积的大小,每平方米一次性收取使用费
0.05元~0.5元。收取的资金实行村庄所有,乡镇管理,主要用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
1995年,县政府制定《曹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规定全县非农业建设
用地除法律规定可以划拨的以外,全部实行有偿使用。同年,成立曹县土地估价交易
事务所。 1996年1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城规划区土地使用制度
改革的决定》,提出县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全部实行政府统一规划、统一使用、统一开
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由土管部门与被征地单位签订用地协议,改变过去由用地
单位与被征地单位协商征用土地的做法。实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由无偿使用变为有
偿使用,由无限期使用变为有限期使用,由土地使用权不允许流动变为可以依法流动,
土地转让、出租、抵押开始向规范有序发展。199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 正式实施,征用耕地补偿标准由年产值的3~6倍提高到6~10倍,开始征收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0元。2001年12月,县政府制定《曹县土
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 、《曹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2002年4月,对县
城区级别基准地价进行更新补充、完善。同年11月,对商业、旅游、娱乐、经营性房
地产开发等4类经营性用地,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出让。2003年1月,
重新调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标准, 每平方米定为8元,并实行征用土地公告制
度。 同年5月,县政府成立曹县土地储备委员会和曹县土地储备中心,将县城区内闲
置、荒芜和土地利用率低的国有土地,以及曹城镇农转非后剩余土地纳入土地储备库,
共计89宗, 面积293.3公顷,形成“一个池子蓄,一个口子出”的土地一级市场垄断
机制。7月,对原曹县油库土地进行公开拍卖,土地面积4.506公顷,使用期70年,总
成交价608.4万元,政府纯收益450万元。至2005年,共公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5宗,
面积12.78公顷, 总成交价2490万元,增加政府收益1289万元。2008年,完成16个建
制镇的土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同年6月,首次以全国工业用地最低价标
准挂牌方式出让工业用地, 出让土地面积3.04公顷,出让年限为50年,成交价668万
元,被曹县爱伦公司摘牌。该年全县所有工业用地开始全面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
出让。2009年,全县出让国有土地8宗,面积27.16公顷,出让总价款2.1611亿元。
第一条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1986年,全县土地实行计划管理,国家统一征用土地、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用地实行划拨,无偿、无限期使用。1991年,县政府制定《关于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
的暂行规定》,县土管局在梁堤头镇杨集村、邬庄村、南祝口村进行农村宅基地有偿
使用试点, 后在全县普遍推开, 按宅基地面积的大小,每平方米一次性收取使用费
0.05元~0.5元。收取的资金实行村庄所有,乡镇管理,主要用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
1995年,县政府制定《曹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规定全县非农业建设
用地除法律规定可以划拨的以外,全部实行有偿使用。同年,成立曹县土地估价交易
事务所。 1996年1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城规划区土地使用制度
改革的决定》,提出县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全部实行政府统一规划、统一使用、统一开
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由土管部门与被征地单位签订用地协议,改变过去由用地
单位与被征地单位协商征用土地的做法。实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由无偿使用变为有
偿使用,由无限期使用变为有限期使用,由土地使用权不允许流动变为可以依法流动,
土地转让、出租、抵押开始向规范有序发展。199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 正式实施,征用耕地补偿标准由年产值的3~6倍提高到6~10倍,开始征收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0元。2001年12月,县政府制定《曹县土
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 、《曹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2002年4月,对县
城区级别基准地价进行更新补充、完善。同年11月,对商业、旅游、娱乐、经营性房
地产开发等4类经营性用地,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出让。2003年1月,
重新调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标准, 每平方米定为8元,并实行征用土地公告制
度。 同年5月,县政府成立曹县土地储备委员会和曹县土地储备中心,将县城区内闲
置、荒芜和土地利用率低的国有土地,以及曹城镇农转非后剩余土地纳入土地储备库,
共计89宗, 面积293.3公顷,形成“一个池子蓄,一个口子出”的土地一级市场垄断
机制。7月,对原曹县油库土地进行公开拍卖,土地面积4.506公顷,使用期70年,总
成交价608.4万元,政府纯收益450万元。至2005年,共公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5宗,
面积12.78公顷, 总成交价2490万元,增加政府收益1289万元。2008年,完成16个建
制镇的土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同年6月,首次以全国工业用地最低价标
准挂牌方式出让工业用地, 出让土地面积3.04公顷,出让年限为50年,成交价668万
元,被曹县爱伦公司摘牌。该年全县所有工业用地开始全面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
出让。2009年,全县出让国有土地8宗,面积27.16公顷,出让总价款2.16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