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价格监督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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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督 1984年, 成立曹县物价检查所,隶属县物价局。1986年,重点检查国
家采购和计划收购情况。1987年,重点检查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市场物价和生产资
料乱收费、乱涨价等,主要是大宗副食品价格、紧俏日用品价格、主要工农业生产资
料价格和重要的收费标准等。1992年,随着商品价格的不断放开,市场物价监督检查
以服务为主,将价格政策宣传放在首位。1997年,对“米袋子”、“菜篮子”的市场
价格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2003年,会同县教育局、监察局、财政局等部门,对全县
中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教育收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查出价格违
法行为及案件12起, 金额14万元,没收非法所得4万元,退还学生10余万元。至2005
年,全县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240起、价格违法行为1400起,没收违法所得金额
1023万元, 退还款项28万元。2006年,对县教育局及全县3所高中、34所初中、33所
小学进行全面检查,共查出违价金额237.6万元。同年9月,对全县医疗服务系统进行
全面检查。共检查医疗单位34个,查出违价金额379.54万元。2007年,对21个卫生医
疗单位进行检查, 查出违价金额224万元,其中药品116.57万元,卫生材料101.36万
元, 医疗收费4.17万元,其他1.9万元。2009年,对农业、医疗系统进行专项检查,
查出违价金额96.8万元。 价格鉴证 2001年,成立县价格认证中心,接受司法机关和
国家行政机关委托,办理民事、刑事、行政等案件中价格不明、难以确认物品的价值
认定。 同年,鉴证105件,金额60万元。此后,价格鉴证工作逐渐深入,鉴证数量不
断增加。2005年,鉴证260件,金额225万元。2006年,受理案件200件,标的额达340
万元。其中刑事116件,鉴定标的额236万元;民事28件,鉴定标的额45万元;行政16
件,鉴定标的额15万元;事故车辆定损42件,鉴定标的额49万元。同年,参与考核认
定招商项目200个。2008年,受理案件180件,总标的额达440万元。其中刑事100件,
鉴定标的额270万元; 事故车辆定损40件,鉴定标的额90万元;民事案件30件,鉴定
标的额60万元;行政案件10件,鉴定标的额20万元,无一例复议案件发生。2009年,
受理案件60件, 标的额达250万元。其中刑事35件,鉴定标的额185万元;认证5件,
标的额25万元;事故车辆定损24件,鉴定标的额40万元。同年,尝试开展新产品价格
认证工作,对曹县安基混凝土价格进行认证,出具价格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