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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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曹县第一批内审机构在县百货公司、食品公司、农业银行等单位设立。
1987年,县一轻公司、二轻公司、物资公司、外贸公司、电业局、粮食局、商业局、
供销联社等8个企业主管部门设立第二批内审机构。1989年,审计128个单位,查出及
纠正违纪违规资金120万元, 促进增收节支67.7万元。同年,县供销联社审计科在全
省内审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做典型发言。1989~1990年,县教育局、卫生局、水利局、
民政局、 计生委、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城建委等9个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内审机
构。 至1991年,全县内审机构达到48个,内审人员115人。一个涵盖行政主管部门、
企业主管部门和部分重点企业的内部审计网络基本形成。县内审机构从起初的内部审
签,财务收支审计,发展到经济责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投资审计等。1992年,县
内审机构审计242个项目(单位),纠正违纪违规问题金额224万元,促进增收节支、
提高经济效益120万元, 提出审计建议85条。同年,对10个内审工作先进单位、21名
先进工作个人给予表彰。 1993年,县内审机构审计230个项目(单位),纠正违纪违
规金额124万元, 促进提高经济效益86万元。2002年,县公安局审计科长和霞被评为
全国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工作者。 至2009年底,全县共实施内部审计项目980个,查出
违纪违规资金672万元,提出审计建议35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