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统计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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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抽样调查 1984年, 成立曹县农村抽样调查队,主要职能是进行农业产
量抽样调查、农民家计调查(农村住户调查)和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在全县抽选15个
村作为产量调查点,分别对夏粮、秋粮和棉花等作物产量进行抽样调查,其中夏粮和
秋粮的主要作物采用实割实测的方法进行调查; 抽选10个村100户作为家计调查的记
账调查户,以现金账和实物账的形式进行调查,用来系统记载、观察、研究农民的生
产、交换、消费和积累的全过程,推算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和消费水平;抽选若干农
村固定资产投资调查样本乡(镇)和样本村,对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乡村劳动力
及转移情况进行抽样调查,按季、年进行监测。调查项目样本每5年轮换1次。2000年
起,山东省建立国家、省、市地、县农村多目标抽样调查网络,在全县重新抽选国家
调查村及村以下调查样本,建立多目标抽样,对农民收入、从业人员、粮食(包括小
麦、玉米、大豆、地瓜)、棉花、油料产量及播种面积、畜牧(含猪、牛、羊、家禽)
存栏出栏、水产、水果、农村固定资产等项目开展抽样调查。增加主要农产品生产价
格季报、中间消耗、农产品集贸市场零售价格月报(2003~2004年为半月报)、农作
物面积调查、 畜牧业季报等抽查项目。粮食产量、农民收入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3个
指标的抽样调查数据定为法定数据。2004年底,根据样本轮换程序进行新一轮调查样
本轮换,程序住户调查样本从10个村100户增至12个村120户。2005年,新增农业生产
资料价格调查(季报),调查样本与农产品价格调查样本一致,并与农产品价格调查
数据一同上报。2006年,增加服务业调查,抽选城区东关居委会为调查区。2007年12
月,启动主要畜禽监测调查项目。抽取36个农业普查小区的2881个农户为散养调查户,
同时抽取县境内10个规模户和10个畜禽生产单位作为调查对象。 2008年5月,增加经
济合作统计项目试点调查工作。抽取30个个体户作为调查样本。同年12月,开展农民
工监测摸底调查工作(年报) ,调查样本与农村住户调查样本一致。2009年1月起增
加为常规调查项目, 分别有月报、季报和年报。农村住户抽样调查 1986年开始,从
全县每个乡镇随机抽取农村住户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农村居民居住的社区发展情
况、家庭基本情况、家庭人口基本情况和家庭现金收支、实物收支情况等。根据抽样
结果,推算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情况。至2009年,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方法内容未变。人
口抽样调查 1988年, 开展人口抽样调查。调查时点为1989年1月1日零时。时期指标
为1988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零时。调查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等
22个指标。2005年,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调查标准时间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调
查项目分三部分:按人填报的项目,主要有基本情况、迁移流动、健康状况、受教育
状况、 就业状况、婚姻生育状况等6个方面的内容;按户填报的项目,主要有户的基
本情况、 住房情况和能源消耗情况等3个方面的内容;按死亡人口填报的项目。2007
年,开展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调查标准时间为2007年11月1日零时。调查的主
要内容是人口变动情况和人们生活状况。规模以下工业、商贸业抽样调查 1999年起,
每半年对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和个体工业户进行抽样调查。 调查内容
包括工业企业个数、工业总产值、年末从业人员;个体工业户数、个体工业产值、年
末从业人员等。根据调查结果,推算全县规模以下工业经济数据。同时,每半年对年
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批发企业和500万元以下的零售企业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