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贷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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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国家对贷款规模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1986年,贷款政策开始松动,
全县贷款规模随之增加,资金投向主要是农业和经济效益较好的工商业。当年,贷款
种类有工业贷款、 农业贷款和商业贷款等。全县贷款余额32255万元。1988年,信贷
政策进一步放宽,贷款数额稳步增长。1989年,控制信贷资金规模,采取“限额管理”
的办法,实行资金规模双控,通过贷款总量控制促使经济降温。1993年,信贷资金主
要投向种植业、养殖业和重点工业项目。1994年,各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扩大
了信贷自主权,贷款规模迅速扩大。当年,全县贷款余额达到106709万元,比同期增
加39913万元。 1994年后,对贷款种类进行调整,根据贷款期限的长短,分为短期贷
款、中长期贷款和其他类贷款。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贷款,主要用于生
产经营过程中的流动资金需要;中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贷款,分为基本
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地方经济开发贷款及个人消费贷款等。1998年,国家在防
范金融风险的同时,适量扩大贷款规模和货币供应。对商业银行贷款实行指导性计划
管理,扩大其信贷自主权,县内开办住房消费信贷项目,当年贷款余额达到253772万
元。随后,国家开办汽车消费、教育助学、大件耐用品消费贷款项目。2002年,根据
国家稳健货币政策要求,全县信贷资金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项目、重
点工业及出口创汇企业。2004年,在严格执行限额的前提下,调整资产负债比例结构,
集中调度资金, 扩大贷款规模, 支持地方经济发展。2009年末,全县各项贷款余额
736024万元。 工业贷款 工业贷款主要用于工业企业、交通运输业和物资供销企业。
1986年,全县金融机构工业贷款重点放在优先支持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及国家重点项目
建设上,年末贷款余额为3352万元。1991年后,随着“工业立县”战略的实施,加大
对工业企业的扶持力度。 1995年,全县新增工业贷款13798万元。1998年,新增工业
贷款主要用于橡胶、化工、棉纺、机械及罐头、白酒类企业生产流动资金及扩大生产
能力项目。 当年,工业贷款余额36687万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4.46%。1998年后,
各商业银行对工业企业因改制形成的不良资产进行核销或剥离,至2005年底,不良资
产全部核销或剥离, 工业贷款余额仅剩5420万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16%。随着金
融政策的调整,工业贷款投放量逐渐减少。2009年末,全县工业贷款余额8170万元,
仅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11%。商业贷款 商业贷款主要包括对国有商业、供销合作社、
外资企业及城镇、 个体商业的贷款。1986年,全县商业贷款余额26553万元,占全部
贷款余额的82.3%。1990~1991年,境内棉花大丰收,棉花收购贷款分别为2.3亿元和
3.2亿元。 1996年,县农业发展银行成立,增设粮棉油加工贷款。1997~2004年,商
业贷款余额保持相对稳定,贷款用途主要是粮棉油收购所需资金。2005年后,为鼓励
支持第三产业的发展,全县金融机构加大对商业贷款的投放。2006年,全县商业贷款
余额123867万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40.59%。2009年末,全县商业贷款余额405291万
元, 占全部贷款余额的55.06%。农业贷款 农业贷款主要包括国有农业贷款、合作农
业贷款以及对农民的生产、生活贷款等。1986年,农业贷款余额1478万元,占全部贷
款余额的4.6%。1996年,农村信用社从农行析出后,调整了农村信贷政策,大力投放
支农贷款,重点支持全县农业产业化、高新农业及科技含量高的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同年, 全县农业贷款余额为10447万元。1999~2000年,农业贷款重点支持林果业、
畜牧水产养殖业及高效种植业。2001年后,农业贷款快速增长,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农
业贷款占全县农业贷款的90%以上。 2009年末, 全县农业贷款余额200800万元, 比
1986年增长135倍,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7.28%。基建与技改贷款 1986年,基建与技改
贷款余额439万元, 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4%。1994~1997年,基建与技改贷款增长较
快,该类贷款主要用于县橡胶厂、化工厂、棉纺厂、罐头厂、酒厂等重点企业的改建
与扩建。 1998~2000年, 全县工业企业实行改制,大部分企业贷款形成不良资产。
2002年开始,商业银行陆续改制上市,该部分贷款逐步被核销或剥离,贷款余额迅速
下降。2005年,基建与技改贷款余额仅为1610万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0.64%。随后,
基建贷款略有增加。 2009年末,全县基建与技改贷款余额13450万元,占全部贷款余
额的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