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金融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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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体制改革 1986年1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
确定人民银行为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是国家中央银行,具有
制定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和货币发行的职能,代表国家统一管理国营企业流动资金。
当年,金融系统实行以“实贷实存,差额控制”为主要内容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资
金与计划相结合,存差行按存差计划将资金上缴,借差行按借差计划由上级行供应资
金。1987年,信贷资金实行资金与计划分开管理,人民银行不包专业银行,上级银行
不包下级银行,各专业银行多方筹资,自求平衡。筹资渠道主要有增加存款、同业拆
借、向人民银行贷款等。1989年,信贷资金治理启用直接控制手段,采取“限额管理”
的办法,实行资金与规模双控,通过贷款总量控制来迫使经济降温。1993年,人民银
行曹县支行工作重点转向加强金融监管、金融宏观调控和金融服务。1995年,《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实施,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人民银行为国家中
央银行。根据法律规定,人民银行曹县支行不再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部门贷款,
不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2003年4月,人民银行部分监管职能分拆,人行曹县
支行集中从事宏观调控与管理,传导与执行国家货币政策,维护辖区内金融系统稳定,
提供金融服务。至2009年,人民银行职能以实施金融宏观调控、维护金融稳定、组织
金融业反洗钱活动、实施外汇管理、开展金融服务、经理国库、维护结算秩序、开展
金融统计、 国库、结算、人民币管理等业务为主。商业银行体制改革 1986年,境内
国家专业银行有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建设银行3家,除均可吸纳居民储蓄外,三行
分别主要开展工商信贷、 农业信贷和基本建设信贷业务。1988年5月25日,中国银行
曹县支行成立,主要开展外资、外贸信贷业务。1994年,贯彻《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
改革的决定》,各专业银行实行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分离,建立自主经营、自担
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允许银行间业务交叉,开展竞
争。 同年5月, 农村信用联社从农业银行析出,成为独立的金融机构。1995年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颁布实施,标志着国家专业银行正式向商业银行转变。
1998年1月, 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管理,全面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
管理,使国有银行向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求资金平衡的商业银行转变。2001年,
国家针对农村信用社出台一系列扶持性政策,如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提供资金票据,
置换不良资产,扩大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等,使农村信用社迅速发展壮大。2004
~2005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进行改革,按照“A+H”方式(A
股、 H股)上市,辖区工行、中行、建行分别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县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县支行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县支行。
2009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但未上市,且拟仅限于A股市场,中国
农业银行曹县支行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县支行。在改制过程中,境内
4家商业银行共剥离、核销不良贷款12.2亿元。农村信用社改革 曹县农村信用社成立
于1951年,起初有信用组、信用合作社、联村信用社、信用部等多种形式。1955年,
全县在基层供销社建立信用部29个, 在区、乡、村建立信用社28处,信用组179个。
此后,随着行政区划的变动和国家重大改革措施的实施,进行多次合、分与调整。基
层信用社按行政区划放置,每个乡镇(或公社)一个机构,与农行(或人行)营业所
合署办公, 并由其代管。1984年7月,曹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与曹县农业
银行合署办公, 负责对基层信用社的管理。1994年5月,曹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与农行分门办公,步入独立发展之路。2000年12月,曹县城市信用社整体并入曹县农
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2005年12月,曹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完成一级法人改革,撤销基
层信用社和曹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法人资格,组织曹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至
2009年12月底, 县农村信用联社拥有网点41家, 从业人员611人; 各项存款余额达
27.3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2.99亿元,全年实现账面利润7487万元。邮政储蓄体制改
革 中国邮政储蓄始办于191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银行于1951年委托邮
政部门代理储蓄业务,1953年停办。1986年,恢复开办,按照邮电合一原则,曹县按
乡镇区划设置邮电分局,并代办邮政储蓄业务。1990年,邮政储蓄由代办模式转变为
自办模式,邮政储蓄资金全额转存人民银行,双方协商确定转存款利率。1998年9月9
日,邮电分营,原曹县邮电局分为曹县邮政局和曹县电信局,邮政储蓄业务归属邮政
局,当时邮政储蓄存款余额6000万元。2003年,对邮政储蓄实行新老划段、新增资金
自主运用改革。 2004年6月,邮政储蓄由单纯的吸收存款,向资产、负债、中间业务
发展。2008年4月17日,曹县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开始独立运营,存款金额为10亿元。
至2009年底,邮政储蓄存款余额14.62亿元。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国家外汇管理局曹县
支局、中国人民银行曹县支行系一套机构、两个牌子,外汇局局长由人行行长兼任。
1986年,外汇管理采取汇率并轨办法,外汇收支采用计划管理,实行贸易与非贸易外
汇留成。 1988年5月,成立中国银行曹县支行,除办理人民币贷款及结算业务外,同
时负责外币支付、储蓄、兑换、国际结算等业务。在银行内部改革中,逐步放宽外汇
经营限制, 工商银行等也可以开办外汇存、贷、结售汇等国际业务。1994年1月,改
革外汇管理体制,实行汇率并轨,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
汇率制度、银行结售汇制度,取消外汇留成和上缴,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
1997年1月, 开始进行远期银行结售汇试点,为企业提供规避汇率风险、降低交易成
本的保值手段。同年10月,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中资企业开设外汇账户,保留一定限
额经常项目外汇收入。1998年12月,取消外汇调剂业务,关闭各地外汇调剂中心,全
部境内机构的外汇买卖,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买卖均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2005
年7月, 国家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政策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
动汇率制度。 2006年3月,中国建设银行曹县支行,开办外汇存款、外汇贷款、结售
汇业务。至2009年,县境内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有中国人民银行曹县支行、中国
银行曹县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曹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曹县支行4家,年末外汇存款
余额91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