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税收征管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h2&A=2&rec=367&run=13

1986年,县税务系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条例,加强纳税登记、纳税申报、征管档
案及发票管理工作,严格减免税审批手续,根据税源分布加强税收征管,集中力量抓
好重点税源和纳税大户。 1987年,开展税收财务大检查,共查出各种违纪金额117.6
万元,入库90万元。1989年,坚持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建立目标检查、季度分析制
度,保持税收的均衡入库。1990年,推行征管、稽查相分离的征管模式,实行个体户
上门交税制度,对重点税源实行村级税收管理,加强零散税收和集贸市场税收的征管,
弥补重点税源的不足。 1992年,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发放传单4万余份,出动宣传车
180余辆次, 县六大部门领导走上街头,宣传税法。1993年,整顿税收秩序,取消各
种减税项目, 实行税收责任制, 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税务稽查活动,查处违纪金额
475万元, 入库244万元。 随后, 税收征管力度逐渐加大。 2009年,全县税收征收
85331万元,其中国税征收40033万元,地税45298万元。国税征管 1997年,开展征管
改革, 全县税收征管业务划分为管理服务、征收监控和税务稽查3大系列。按照方便
纳税人申报纳税、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在基层分局建立国税办税服务厅,设置税务
登记、发票管理、咨询服务、申报征收、外税征收、稽查选案窗口等,城区办税服务
厅还设置银行专柜窗口。2001年,实行银行网点申报、邮政网点申报、网上申报、电
话申报的多元化申报方式,简化纳税人报税手续。2002年,推行“个体双定户定额核
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个体双定户的计算机定税,提高个体定额核定的科学性、
准确性。2003年,对全县部分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纳税人,在实行电子申报的基础上,
推行缴纳税款及其申报和按年、半年或季缴纳税款的“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申报
纳税方式, 简化申报征收程序。开通“12366”纳税服务咨询电话,主要负责税务咨
询、政策解答、案件举报、廉政监督等工作。同时,推行“即开即奖”的商业零售统
一发票。 2004年2月,开展普通发票即开即奖和发票违法违章举报奖励活动,将发票
中奖率提高到2.71%, 奖金总额提高到每100万份30万元,奖金额设置最大为1万元。
同年12月,实行县局征管科和基层分局两级评估模式,规范纳税评估行为,提高税源
监控水平。 当年,国税税收收入突破2亿元大关。2005年,深化征管机构改革,增设
办税服务厅和税源管理科,实行办税服务厅实体化,拓宽办税服务厅的功能,减少农
村基层分局,取消发票管理所,进行业务重组,优化征管流程,完善征管体制,形成
“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
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2006年,全县国税征收计划16270万元,实际完成29743万元,
占年度计划的182.8%。 2008年7月31日,贯彻落实《菏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2007年12月31日前曹县国家税务局发布的税收
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清理出全部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13件,清理出
部分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0件,并在网上公布。2009年,全县国税征收计划
35280万元, 实际完成40033万元, 占计划的113.5%, 比上年增加6438万元, 增长
19.16%。 地税征管 1994年,曹县地方税务局成立后,对县城实行税款征收、纳税管
理、税务检查三分离,农村实行征管、检查分离的管理模式。国有、集体企业一律实
行纳税申报,个体户由个人自报,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同年4月,利用宣传车、广播、
电视、公告栏、咨询台、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当年,实现税收
2173万元,完成计划的138%。1997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
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
式。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
组织收入原则, 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当年完成税收4602万元,比上年增长14%。1999
年,县地税局及所属分局设立办税服务厅。全系统配备微机20台,设立申报开票、税
务登记验证、发票发售、税务咨询、信息监控、稽查服务等专业窗口和岗位。2002年,
贯彻落实《山东省地方税收管理办法》,县地税局与县直20多个部门建立综合治税联
系制度,签订综合治税协议书和委托代征协议书。采集综合信息750条,新增税款480
万元。 2003年,实行分局、县局、市局、省局和国家总局五级联网,统一使用CTAIS
软件,构建起地税系统信息平台。并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建立健全发票领取、发放、
使用、缴销、兑奖等各环节的具体管理台账。2004年,全县建立三级征管责任区,一
级责任区1个, 二级责任区11个,三级责任区56个,每个责任区做到以人定岗,职责
明确,任务具体。当年,开始实施划分大、中、小3类纳税人,全县共划分大户17户,
中户176户, 小户7325户。对大户实行县地税局分局联控,专人管理,定期调度,跟
踪监督;对中户实行纳税检查和日常巡查,全方位实行管理;对小户全面实行微机定
税, “双委托” 纳税。 2005年, 建立纳税服务中心,实行税务“八公开”,开通
“12366” 服务热线,从纳税申报、税务登记、税款缴纳、政策咨询、发票领购,实
行一站式、一窗式服务。同年,全系统共购置微机60台。微机定税户达到6339户,占
双定户的76%。 2006年,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完善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组织开展
全县范围内的清理漏征漏管工作,澄清税源底数。建立税源监控网络,实现分层级、
分税种、分类型管理。按照“一户式”管理的要求,全面建立健全单位和个人的登记
底册、征收台账、征收清册等基础性征管资料,实行动态管理。2007年,开展税务登
记换证工作,共新增税务登记2051户。开展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
作, 全县共有39人自行申报,缴纳税款704万元,补缴税款24.5万元。同年,开展纳
税评估工作, 共评估143户, 有疑点的104户, 查补税款43774元。全年共传递信息
6967条, 新增税款1280.68万元。并推行“三项提醒、三项规范”工作机制,全方位
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三项提醒”即税务登记环节提醒、税收申报
环节提醒、政策应用环节提醒;“三项规范”即规范“一站式”纳税服务岗位设置、
规范“一站式”纳税服务业务流程、规范纳税服务人员言行。2008年,对重点税源和
重点行业加强管理, 开展微机定税,微机定税达到100%。共清理漏征漏管1500户,
增收税款340万元。 2009年,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年”为主线,按照“重实
践、稳税基、严征管、强稽查、上水平”的要求,依法开展地税征管工作,全年实现
地税收入45298万元, 完成计划的101%,同比增长32%,增收10841万元,为历史上征
收税款最多的年份。县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