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对外劳务输出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h2&A=2&rec=348&run=13

2004年,成立县外派劳务领导小组,下设出国劳务服务中心,中心负责外派劳务
宣传,储备劳务人才,联系有出国劳务签约权劳务公司等项业务。与有出国劳务签约
权的劳务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协助外派劳务人员直接与省一级或者市一级有对外签约
权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当年,全县首批5名出国劳务人员赴日本名古屋蔬菜种
植区工作, 为期1年。 同年, 曹县被山东省外经贸厅批准为首批外派劳务基地县。
2005年, 外派出国劳务300多人次。派往人数较多的国家和地区是新加坡、日本、波
兰、韩国、加拿大、塞浦路斯、新西兰、阿尔及利亚、沙特等。劳务工种主要有翻砂、
水产加工、食品加工、服装加工、蔬菜种植、电子装配、数控车铣、建筑、销售服务
等。 工资收入(不包括奖金和加班工资)较高的是日本,年人均纯收入约8万元人民
币。 其次是韩国,年收入约为7万元。新加坡的基本工资略低,但手续办理简便,受
外派劳务人员青睐。2006年,县政府制定《关于外派劳务工作的意见》,与青岛、烟
台、威海、济南、江苏、北京等多家有出国签约权的劳务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储备电
子、服装、电焊、建筑等方面的出国劳务人员800多人,当年,外派出国劳务511人。
2009年, 外派出国劳务252人。2004~2009年,全县累计外派出国劳务2204人,劳务
收入达176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