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9月26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定》,在解
放思想、扩大开放、加强宣传、用活政策、转变职能、改善环境和吸引人才等方面提
出15条意见。 1996年4月25日,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
等一系列文件,鼓励外商到曹县经商办厂,在土地供应、税费征收等方面享受国家、
省、地以外的当地优惠政策,并对引荐外资人员给予奖励。1999年11月11日,县委、
县政府作出《关于加快曹县城区开发改造的决定》,要求在不违背法律和政策的前提
下,本着政府不赔不赚,开发商赢利发展,单位、居民利益不损的原则,大胆解放思
想, 不拘一格广招国内外客商到曹县投资、发展、干事业。2000年3月28日,县委、
县政府作出《关于优化经济环境,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在工商、税务、
公安、 交通、金融、电力、通信等服务方面作出19项规定。2001年1月,县委、县政
府作出《关于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和《关于招商引资的奖惩规定》。主要在建设用
地、 税收、收费、引进人才、奖励制度、服务环境等方面提出9条优惠政策。同年,
曹县行政服务中心成立,2002年1月5日正式挂牌办公。首批进入中心17个部门,设服
务窗口22个,按照“便于、高效、廉洁、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集中项目审批、
证件办理、政策咨询、相关问题协调与接受各类投诉于一体,推行一门受理、联合办
公、 一站式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和群众办事误工赔偿制。2002年9月26日,县委、
县政府作出《关于曹县(青岛) 工业园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共5章、17条。进
一步完善用地、扶持、服务、奖励等方面的政策。主要内容有园区内“零收费”政策,
凡进园兴办生产性工业企业, 实行税外无费;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
入园企业,政府协调金融部门为企业筹集部分贷款承诺;对新建企业需办的一切手续,
实行“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承诺;对投资数额大、高附加值、
高利税、高科技含量的入园项目,按“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给予更加优惠
的政策。2003年,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共16条。进一步
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人民币, 或境外资金5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加工型入园企业,
实行建设用地零转让政策; 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或境外资金
5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加工型入园企业, 或科技含量高的项目(省星火计划和国家专
利项目以及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项目),实行建设用地零地价转让政策;对
来曹投资生产经营性项目的国内外客商或引荐单位(个人),给予奖励的政策。县政
府每年设立招商引资奖励基金100万元,专门奖励招商引资有功人员。2005年7月28日,
县委、 县政府制定《关于曹县(青岛)工业园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共5章、14
条。主要在建设用地、财政扶持、引进人才等方面作出规定。2006年2月27日,县委、
县政府作出《关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几项制度规定》,主要内容有举报奖励制、
检查零收费制、连带责任制、绩效公示制、责任分解制、亲商安商护商制、服务包办
制等7项规定。3月,县政府制定《曹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曹县招商引资奖励办
法》和《曹县优化经济环境“十不准”规定》,从土地、税收、奖励等方面更加让利
于客商,从行政执法方面服务好客商。2006年5月8日,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加快
膨胀工业企业的意见》,提出进一步从经济利益、政治待遇等方面奖励企业法人,膨
胀企业规模,鼓励企业到县经济开发区创办、领办工业项目等7个方面意见。2007年4
月24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题会议,对基础设施建设硬环境和
服务软环境建设方面做专题研究部署。2008年,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
优化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意见》、《关于部门承诺监督处理办法》和
《曹县民族毛纺基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成立曹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
室。 进一步明确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方面如何搞好服务的规定。2009年4月,从县
直机关、企业和基层群众中聘请50名优化经济发展监督员,对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
依法行政、 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监督。6月29日,县政府召开优化环境工作会议。就
进一步优化大项目落地、施工环境等作出部署。成立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实行包区
域、包项目领导分工责任制,严厉打击破坏、刁难、干扰、影响大项目建设步伐行为
和恶势力, 对大项目落地施工建设提供“保姆式”服务。11月8日,县委召开专题会
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强化服务意识。对搪塞应付、推诿扯皮、故意刁难、违反程序、
失职渎职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直接责任人一律给予下岗处分。年底,全
县开展百名优秀科股长和“十佳”基层站的创建活动。查处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
案件25起,8名责任人受到下岗处理,全县招商引资环境得到优化、更加和谐。
第一条 政策环境
1992年9月26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定》,在解
放思想、扩大开放、加强宣传、用活政策、转变职能、改善环境和吸引人才等方面提
出15条意见。 1996年4月25日,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
等一系列文件,鼓励外商到曹县经商办厂,在土地供应、税费征收等方面享受国家、
省、地以外的当地优惠政策,并对引荐外资人员给予奖励。1999年11月11日,县委、
县政府作出《关于加快曹县城区开发改造的决定》,要求在不违背法律和政策的前提
下,本着政府不赔不赚,开发商赢利发展,单位、居民利益不损的原则,大胆解放思
想, 不拘一格广招国内外客商到曹县投资、发展、干事业。2000年3月28日,县委、
县政府作出《关于优化经济环境,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在工商、税务、
公安、 交通、金融、电力、通信等服务方面作出19项规定。2001年1月,县委、县政
府作出《关于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和《关于招商引资的奖惩规定》。主要在建设用
地、 税收、收费、引进人才、奖励制度、服务环境等方面提出9条优惠政策。同年,
曹县行政服务中心成立,2002年1月5日正式挂牌办公。首批进入中心17个部门,设服
务窗口22个,按照“便于、高效、廉洁、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集中项目审批、
证件办理、政策咨询、相关问题协调与接受各类投诉于一体,推行一门受理、联合办
公、 一站式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和群众办事误工赔偿制。2002年9月26日,县委、
县政府作出《关于曹县(青岛) 工业园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共5章、17条。进
一步完善用地、扶持、服务、奖励等方面的政策。主要内容有园区内“零收费”政策,
凡进园兴办生产性工业企业, 实行税外无费;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
入园企业,政府协调金融部门为企业筹集部分贷款承诺;对新建企业需办的一切手续,
实行“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承诺;对投资数额大、高附加值、
高利税、高科技含量的入园项目,按“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给予更加优惠
的政策。2003年,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共16条。进一步
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人民币, 或境外资金5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加工型入园企业,
实行建设用地零转让政策; 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或境外资金
5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加工型入园企业, 或科技含量高的项目(省星火计划和国家专
利项目以及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项目),实行建设用地零地价转让政策;对
来曹投资生产经营性项目的国内外客商或引荐单位(个人),给予奖励的政策。县政
府每年设立招商引资奖励基金100万元,专门奖励招商引资有功人员。2005年7月28日,
县委、 县政府制定《关于曹县(青岛)工业园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共5章、14
条。主要在建设用地、财政扶持、引进人才等方面作出规定。2006年2月27日,县委、
县政府作出《关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几项制度规定》,主要内容有举报奖励制、
检查零收费制、连带责任制、绩效公示制、责任分解制、亲商安商护商制、服务包办
制等7项规定。3月,县政府制定《曹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曹县招商引资奖励办
法》和《曹县优化经济环境“十不准”规定》,从土地、税收、奖励等方面更加让利
于客商,从行政执法方面服务好客商。2006年5月8日,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加快
膨胀工业企业的意见》,提出进一步从经济利益、政治待遇等方面奖励企业法人,膨
胀企业规模,鼓励企业到县经济开发区创办、领办工业项目等7个方面意见。2007年4
月24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题会议,对基础设施建设硬环境和
服务软环境建设方面做专题研究部署。2008年,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
优化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意见》、《关于部门承诺监督处理办法》和
《曹县民族毛纺基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成立曹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
室。 进一步明确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方面如何搞好服务的规定。2009年4月,从县
直机关、企业和基层群众中聘请50名优化经济发展监督员,对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
依法行政、 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监督。6月29日,县政府召开优化环境工作会议。就
进一步优化大项目落地、施工环境等作出部署。成立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实行包区
域、包项目领导分工责任制,严厉打击破坏、刁难、干扰、影响大项目建设步伐行为
和恶势力, 对大项目落地施工建设提供“保姆式”服务。11月8日,县委召开专题会
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强化服务意识。对搪塞应付、推诿扯皮、故意刁难、违反程序、
失职渎职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直接责任人一律给予下岗处分。年底,全
县开展百名优秀科股长和“十佳”基层站的创建活动。查处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
案件25起,8名责任人受到下岗处理,全县招商引资环境得到优化、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