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商业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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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体制改革 1986年, 商业系统所属企业实行经理、厂长负责制,县商业局按
照县政府下达的经济指标,从利润、销售资金周转、款项解交等方面与所属各企业经
理、厂长签订责任制合同。同时,对企业逐步简政放权,企业实行税后利润定额承包,
超额奖励,工资浮动,企业内部的小型企业、门店实行租赁制。1987年,在全系统推
广五金交电公司“税后利润定额承包、工资浮动”和酿造厂“五定一奖”的改革经验,
在曹县浴池等小型企业探索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改革试点。1988年,企业引进竞争机
制和风险机制,择优选拔企业承包人,企业中层干部实行指标承包,由任命制改为聘
用制, 在分配制度上实行浮动工资制和全员风险抵押,全系统有7个单位实行全员风
险抵押。1991年,实施第二轮承包,原则上不搞招标,承包人由行政部门在考察的基
础上委任, 实行一人挑头集体承包。1992年8月,商业系统以转换经营机制为契机,
开始推行经营、价格、分配、用工“四放开”及统管分营、内部租赁承包责任制,在
商店内一次性或逐步退出国有流动资金,在国营经济框架下,引入个体经营机制,逐
步实行“国营个体化”。对摊子大、人员多、包袱重、效益差的企业,如肉联厂、百
货公司等实行“分离裂变” , 划小核算单位,推行双层承包责任制。1993年,按照
“租赁承包、库存摊销、自主经营、确保上交、设备国有、资金自筹、自负盈亏、多
劳多得” 的原则, 继续推行“国有民营”和“分离裂变”。至年底,有49个门店、
208个柜组、26个食品站实现“国有民营”。产权制度改革 1994年,对零售门店实行
一次性抽底租赁承包, 实行风险抵押承包责任制,并开始推行产权制度改革。同年9
月,根据县政府《关于改制企业试点单位的实施意见》,在县酿造厂开展产权制度改
革试点,进行以置换国有资产和转换职工身份的股份制改造,组建曹县香远斋酿造有
限公司。1995年,完善产权制度改革,引导实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向“产权明晰、责
权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机制发展。1996年12月,以县食品厂为龙头,以鲁
西南畜牧养殖基地、县肉联厂、县磐天蔬菜饮料有限公司为子公司组建曹县聚福企业
集团。 1998年8月,商业企业先后有曹县聚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曹县磐石酒厂、曹
县磐天蔬菜饮料有限公司等企业实行破产改制,分别组建中原聚福食品有限公司、曹
县王光酒厂、 曹县三鼎蔬菜饮料有限公司,均为私营企业。2000年9月,曹县香远斋
酿造有限公司破产,组建菏泽香远斋食品有限公司。10月,曹县百货公司依法破产,
组建曹县舜甲百货有限公司。2001年初,曹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依法破产,经公开拍
卖后,组建曹县龙泉五金交电化工有限公司。两公司均为私营企业,仍隶属商业系统。
2009年12月,曹县翔宇化工有限公司依法破产改制,成为私营企业,组建山东中牧化
工有限公司。至2009年底,原商业系统所属企业逐渐萎缩,国有和集体商业企业总资
产1000万元,仅有少数经营网点靠对外出租维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