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商业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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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商业历史上曾于宋、元时期兴盛一时。县得水运之利,沿河船只往来,商贾
辐辏,百货毕集,今县城及西北桃源、魏湾,东南青堌集、望鲁集等均为货物集散地;
后河道北徙,商务日渐萧条。新中国成立前,曹县商业市场多系小商小贩、小店铺经
营, 规模小,经营品种少,货源短缺。1948年,县城仅有商业户835户,资本5000多
万元。新中国成立后,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国营、集体商业在“改造”中
得到发展,以计划经济为主的商贸流通体制逐步形成。1956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
额2372万元,比1949年增长1.84倍。1958年“大跃进”时,购销失控,盲目经营,造
成严重后果。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原料紧缺,农业歉收,农副产品收购困难,市场物
价混乱。1964年,供需矛盾缓解,市场物价趋于稳定。“文化大革命”时期,取缔私
营业户,市面萧条,商品匮乏。1978年后,全县商贸流通企业实行改革开放,个体商
业有了较大发展,逐步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共存,多渠道、少环节的流
通体制, 商品供应紧张的矛盾明显缓解。1986年,全县有商业网点10973个,其中全
民所有制213个、集体所有制1922个、个体有证者8838个,从业人员23350人。全县商
品零售总额19116万元, 集贸市场73处,市场成交额5127万元。1987年始,商业、供
销、粮食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1988年,商业系统引进竞争机制和风险机
制, 有7个单位实行全员风险抵押。同年,县供销系统推广南李集供销社招标承包的
经验,全县31处供销社全部实行招标承包。至年底,商业、供销、粮食、物资等系统
87%的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经济效益逐步提高。 1990年, 商业系统实现利润
107.6万元, 排全区第一位;供销系统实现利润1670万元,各基层供销社全部实现盈
利;粮食系统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多种经营活动,使粮食工作出现新的转机。1992年,
所有商品取消计划供应,实行市场、经营、价格、用工四放开,打破主要商品由商品
流通部门独家经营的局面。1993年初,商业系统按照“租赁承包、库存摊销、自主经
营、确保上交、设备国有、资金自筹、自负盈亏、多劳多得”的原则,推行国有民营。
至年底有49个门店、 208个柜组、26个食品站实行国有民营。1994年开始,推行产权
制度改革。 至1999年, 全县107家流通企业除少数政策性企业外, 大都完成改制,
2000年改制面达到100%。此后,县委、县政府提出发展“大商贸、大流通、大市场”
的要求,市场建设步伐随之加快,商业网点遍布城乡,城乡贸易更加繁荣。至2009年,
全县商业服务业经营网点达2万余处,集贸市场达到108处,大型专业市场16处,大型
超市10余处。 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88.38亿元,比1986年增长45.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