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经营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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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起,全县工业企业进行经营体制改革,实施利改税。即由原来的利润上交
改为税后利润由企业支配使用, 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和职工福利。 同时对企业实行
“四包一奖惩”,即包产值、包利润、包税收和技改项目,超额者对企业实行奖励,
完不成者进行处罚。1986年,县政府制定进一步搞活工业企业、促进企业升级的18条
规定, 对当年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利税同步增长的企业,由股级升格为副
区级;对当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利税同步增长的企业升格为正区级。当
年, 曹州橡胶厂工业总产值达到1300万元,实现利税140万元,1987年初升格为正区
级企业。 1987年始,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同年6月,在县橡胶厂、县机械厂、县酒
厂、 县麻纺厂、县鞋厂进行承包经营试点。1988年1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
在县属工业企业普遍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税利统算,包死上交基数,一包三年,
逐年递增,超额分成,完不成者由企业自补。1990年,对承包经营责任制进行调整和
完善,改利税统算承包为照章纳税、利润承包。特点是连环承包、层层分解,以产值、
销售收入、利税、技改投入等主要经济指标的综合考评取代单纯承包利润的办法,推
行全员风险抵押承包,完善内部分配办法。1991年,县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改
革,搞活企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对企业在人事、用工、分配、机构编制、生产、
经营等方面进行放权。1992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机制,全面推行新一轮承包。1995年,按照“大企业要强、小
企业要活、好企业扩张、差企业淘汰”的改革要求,先后在30家县属工业企业中推行
人事、劳动、分配机制转换,有11家企业推行干部招聘制和多种形式经济责任制;下
半年开始,工业企业推行邯钢“模拟市场核算,实行成本否决”的经验,实行成本目
标责任制,推动经营管理上水平。同年,县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发展企业集团的实施
意见》,决定当年组建纺织、橡胶、化工、鑫龙四大企业集团,1996年组建机械、食
品、粮油加工、桐木加工集团。当年10月,菏泽威环纺织集团、曹州橡胶集团、菏泽
腾达化工集团、菏泽聚福食品集团挂牌运营,其核心企业改制成股份制企业。县二轻
公司所属企业除被租赁、收购以外,其余部分组建为鑫龙集团。1996年,部分工业企
业实行资产托管式经营,即在不改变双方产权的前提下,由一企业对另一企业进行管
理。10月16日,县政府批准县磐天蔬菜有限公司对县畜牧养殖基地、县聚福食品有限
公司对县肉联厂、县橡胶助剂厂对曹州化工厂实行承担资本经营。双方签订资产经营
目标责任书,由经营者对所有者的资产统一管理,负管理责任,被托管企业仍为独立
企业法人, 实行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对外独自承担民事责任。1997~
1998年,县属工业企业除自来水和电业公司外,全部进行经营体制的改革。为保证改
制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全面推行“一书四制”,由县国资委、县经贸委、县体
改委与有关企业经营者签订总经理聘书、资产经营责任制、工业企业综合审计评价制、
年度经营目标责任制。在企业内部,实行干部聘用、劳动用工、工资分配三项制度的
改革,赋予企业完全的经营自主权。1999年~2009年,县属工业企业伴随着产权制度
改革,大多进行破产重组,实行股份制经营或租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