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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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失 1984年10月,成立曹县水土保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85~1986年,
全县开展水土保持普查工作。经过普查,全县有微度流失面积14133.33公顷,占总面
积的10.86%,主要分布于县中部、东北部地带;轻度流失面积43226.67公顷,占总面
积的32.74%; 中度流失面积58840公顷,占总面积的44.72%,主要分布在黄河故道、
曹西北、太行堤水库内和北部地带;强度流失面积15366.67公顷,占总面积的11.68%,
主要分布在黄河故道水库北堤及阎店楼镇。后经多年治理,全县水土流失状况发生明
显变化, 呈现出微度流失面积增加, 轻度、中度及强度流失面积逐渐减少的趋势。
2009年,全县水土微度流失面积20710公顷;轻度流失面积26950公顷;中度及强度流
失面积11630公顷,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19.6%,比1986年下降37个百分点。水保工程
1986年起,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农业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对水土流失进行综合
治理, 先后实施一批水土保持工程项目。1986~1989年,投资247.5万元,重点治理
太行堤库区水土保持项目区, 治理面积173.5平方公里。郑庄乡班庄行政村获“全区
水土保持先进单位”奖。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国务院、省政府的表彰。
1994~1999年, 投资122.4万元,治理庄寨、楼庄、砖庙、魏湾水土保持项目区,治
理面积148平方公里。2000~2005年,投资192.7万元,治理阎店楼、梁堤头水土保持
项目区。 2006~2009年,投入资金150.64万元,实施水土保持项目2个,治理水土流
失面积120平方公里。 至2009年,全县用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资金713.24万元,
其中省、 市扶持资金230.5万元,地方群众自筹资金482.74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465.5平方公里。 通过多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全县旱、涝、风沙等自然灾害明
显减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