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公路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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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3月,县公路管理站设立路政保卫股,配有路政员2名。1986年,管理站为
市级行政单位。 1992年4月,从县交通局析出,更名为曹县公路管理局。县公路局负
责干线公路管理, 县交通局负责管理和保护县乡公路路产。路政管理 1998年,公路
局路政保卫股更名为路政科,交通局路政保卫股更名为养护路政管理股,一科一股的
主要职责都是加强路政巡查,查处各种侵占损坏路产及其他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
的行为。 当年,公路局路政科处理路政违章案件924起,挽回经济损失68万元。2001
~2005年,清除路障46732立方米,拆除违法建房263间(面积2132平方米),清理非
公路标志6715块,查处路政案件1502起。2008年,交通管理路政管理股从养护路政管
理股中分离出来,专门负责对全县县乡道路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理。2009年,干线公路
清除路障240立方米,拆除违法建房18间(面积49平方米),清理非公路标志235块,
查处路政案件15起, 挽回经济损失40.314万元,县、乡公路处理路政案件2起,挽回
经济损失20万元。2003年3月,县公路管理局依托105国道(收费站)在青堌集设立超
限检查站,由18人组成,主要治理超员、超限运输违法行为。2009年,全年共查处超
限车辆5060辆,分流卸货12000吨,超限运输现象得到遏制。运政管理 1986年,县交
通局运输管理所负责运政管理工作。1987年10月,成立客运管理所,主要负责本县客
运业(包括国营、集体、个体汽车和人力三轮)的规划、协调、监督、服务、管理工
作。1989年,对营运车辆的经营行为、运输证件、交通规费缴纳情况进行审验和整顿。
1990年,对机关、团体、企业非营业性道路运输车辆进行登记,当年登记货车、轿车、
面包车215辆,为各种机动车辆附加费换证417个。1991年,营业性汽车审验报废19辆,
缓审11辆,拖拉机报废17台,查出未交和未换附加费的拖拉机4台,审验人畜力车140
辆。 对全县215辆非营业性汽车进行登记。以后每年进行审验。2004年,车辆购置附
加费改为车购税,由税务部门征收。2006年,由县级登记造册并审验的危险品运输车
全部转到菏泽市交通局管理。2008年,道路运输上岗证更名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
资格证,累计换、发证4039个。2009年审验客车509辆,出租车215辆,货车1666辆,
非营业性车辆170辆,其他机动车6070辆,上岗证4159个。运价管理 1986年前,客货
运价格一直执行浮动运价。 1986年8月,省物价局、省交通厅确定汽车货物基本运价
为0.165元/吨公里。1987年12月,鼓励公路客运汽车在山区和县乡道路上运营,全省
实行“山区货运运价”、“客运支线运价”。山区货运运价:普通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一等货物运价0.19元/吨公里;二等货物运价0.2元/吨公里;三等货物运价0.21元/吨
公里。 客运支线(即县城至乡镇、乡镇至县城、乡镇至乡镇)运价分三段计算:1公
里~27公里,0.03元/人公里;28公里~49公里,0.027元/人公里;50公里~55公里,
0.026元/人公里;56公里以上的运价,仍执行原规定运价0.024元/人公里。1989年12
月, 全省汽车客运票价按55%的幅度提高,由每人每公里0.024元提高到0.038元(含
旅客保险费) 。 调整汽车整车长途普通货物运价: 普通车0.27元/吨公里,小型车
0.40元/吨公里; 山区运价0.29元/吨公里。拖拉机运输:2吨以上的,每吨公里0.26
元; 2吨以下的,每吨公里0.39元。1991年,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将汽车货物基本运
价由0.26元/吨公里调整为0.27元/吨公里,“汽车货物山区运价”暂停执行。普通大
型客车运价不调整,普通中型客车运价由0.042元/人公里调整为0.045元/人公里;普
通小型客车执行普通中型客车运价, 中级大型客车运价由0.050元/人公里调整为
0.053元/人公里,高级大型客车运价由0.065元/人公里调整为0.075元/人公里。1997
年12月,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发出《关于县区公路客运班车定价由县物价局审定的通
知》,下放县乡乡村公路运价决定权,区内县乡公路客运价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
整提高,调整后报地区交通局、地区物价局备案。跨县以上公路客运价格,则按省统
一价格执行。1998年,汽车货物运价的基本运价由0.27元/吨公里调整为0.45元/吨公
里,在此基础上可允许市场调节。2001年,省物价局、省交通厅确定普通货物整车长
途运输: 一等0.57元/吨公里、二等0.68元/吨公里、三等0.80元/吨公里;客运普通
客车0.085元/人公里,宽座无空调0.095元/人公里,空调大客车0.125元/人公里,进
口豪华空调大客车0.23元/人公里。同年6月,对坡度较大或车辆难行的乡村支线的公
路旅客运价, 由县交通局与物价局核定提高20%,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报省交
通厅备案。2006年,客运平均运价由2001年的0.134元/人公里调整到0.186元/人公里。
货运价格市场调节的空间更大。 2008年, 汽车客货运价格进一步调整,普通客车为
0.155元/人公里, 宽座无空调0.165元/人公里,空调大客车0.23元/人公里,进口豪
华空调大客车0.38元/人公里。普通货物平均运价调整到0.88元/吨公里。至2009年运
价未变。 规费征收 1986年,国家和省在境内开征的公路规费有运输管理费、养路费
和车辆购置附加费, 当年实现养路费收入52.01万元。1990年,开征客货运基金。同
年,征稽办开始实行微机化管理,并不断完善、升级和更新。当年,外业设在县公路
管理站,负责漏费车辆的规费催缴;稽查队与山东省031号(庄寨)交通检查站结合,
检查过往车辆的缴费情况。1992年,拖拉机等农用车辆养路费征收归县交通局,专门
用于县乡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其他车辆养路费由县公路局征收,并由上级统一核拨作
为国省道养管资金。2000年,将车辆购置附加费改为车辆购置税。2002年10月到2004
年,公路局和交通局的内业全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辖区内汽车养路费、交
通建设基金的征收,车辆入户、报停、减免,会计、统计等。2002年,公路客运基金
和货运建设基金更名为公路客运附加费,同时取消经济欠发达地区公路建设还贷资金
的征收。2004年,国家费税改革,停止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征收。2008年,全县征收的
规费主要有汽车养路费、车辆通行费等,全年征收各项公路规费1804.1万元。2009年,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监察部、审计署规定,取消公路养路费、路
港建设费、 客货运基金、公路运输管理费的征收。1996年10月,105国道曹县收费站
开始建设,12月10日开征过往车辆通行费。收费站编号为第56号,位于青堌集镇政府
南2公里处。收费标准按鲁价涉发〔1996〕345号文件规定执行,批准收费期限至2007
年12月31日,2008年到期后续收。2009年2月,山东省政府决定2009年2月28日零时起
一次取消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据此,105国道曹县青堌集收费站撤销。该站从建站起
累计收费15018.67万元。 公路养护 1986年,全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由县交通局公路
站负责。当年公路养护总里程699公里,其中干线公路7条,203公里;县乡道路25条,
323.1公里。1992年4月,曹县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县公路管理站升格为县公路管理局。
县公路管理局负责干线公路的养护,县交通局负责县乡道路的养护。1992年后,县乡
公路实行分级管理: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县乡公路养路资金主要来自拖
拉机养路费收入,由于全县拖拉机偏少,养路费收入较低,养路资金短缺,县乡公路
路况较差。1995年,县公路管理局设立养护科,有专业养路工人33人,下设20个道班,
养路设备有压路机1台, 小型沥青拌合机1台,清扫车2辆,路面切割机1台,打草机4
部。1999年,县公路管理局实行养护改革,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对科、室、站负责
人优化组合, 实行聘任制,组建养护公司,将20个道班,缩编为8个管理站,有养护
季节工42人。2002年,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行“管养分离、事企分离”,成立公路
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全县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2007年后,按照“四个实行”
的原则,进行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即:实行专业化养护,逐步取消道班建制,组建路
面、绿化、桥涵等养护队,将分散的区域养护变成集中的专业养护;实行定员、定额、
核定工程量,按养护工程量拨养护费;实行养护工程招投标,养护全面进入市场;实
行减人增效,发展多种经营,积极稳妥地减员分流。2008年,县政府制定《曹县农村
公路管理养护办法》,成立农村公路管理科,各乡镇设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站。县财
政每年拿出600万元设立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户, 用于大中修工程配套;乡镇政府按
照本辖区内养护里程每年每公里拿出1500元,用于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及小修。另
外, 县政府每年拿出110万元主要对养护管理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2009年, 县乡道路每年养护里程平均为325.25公里,综合好路率77.8%。干线公路绿
化树木由县公路管理局负责栽植、管理,县乡公路绿化树木由县交通局负责栽植管理。
2001年、2004年,县公路管理局分别被市评为全市公路绿化第3名、第2名。2009年,
105国道线栽植毛白杨1.2万棵、 蜀桧6320棵、 黄金槐2106棵,其他路线栽植毛白杨
12.9万棵。全县所有公路全部完成绿色通道建设。交通稽查 1987年3月,经省交通厅
批准曹县设立3个交通检查站, 分别位于青堌集镇、城关镇、庄寨镇。1992年,撤并
青堌集、 城关两处交通检查站,保留220国道庄寨交通稽查站。县交通局设一个交通
稽查大队,对县内过往车辆进行流动检查。2009年,全县共有稽查执法人员83名,年
追缴规费186.7万元, 上缴罚没款600万元。交通流量观测 1995年,县公路管理局在
庄寨镇、 南李集乡、普连集镇、砖庙镇、孙老家镇、梁堤头镇陈棚村设立6个交通流
量观测点。观测交通流量的作用是反映车辆多少,为下一步公路的规划设计提供依据。
观测点从早晨6点至下午6点实行间隙式观测。2009年,交通流量观测已由人工计数器
变为电子电控仪器自动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