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棉烟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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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建国前,曹县为棉花主要产区,除自用之外,出售棉花为农户最大收入,棉
布、棉线也运出销售。抗战期间,日伪县政府曾于孙老家成立棉花收购机构,掠夺资
源以供战争需要。1948年底,菏泽花纱布公司在曹县成立,收购棉花运往天津。建国
后,由农产品采购局和棉麻经理部先后负责购销。1968年又成立了棉花办公室,安排
棉花生产、奖励等事项。50年代初至80年代初,县政府曾先后两次号召种爱国棉、丰
收棉。80年代,全县种植面积达90万亩,收购5万吨以上。
自1954年起, 国家通过供销社与生产队签订棉花预购合同,棉农除人均留用1.7
5公斤皮棉外(1957年改为1公斤,1960年改为0.75公斤)全部交售国家。供销社给予棉
花定金(合同价值的10%)扶助生产,还供给计划内化肥。1962年后加奖糖、烟、粮食
指标和布票。1978年还实行超额交售一斤皮棉奖一斤标准化肥指标政策。1985年停止
奖粮,收购价格基本呈上升趋势:皮棉中心价1950年每50公斤81元,1962年提为89元,
1976年提为135元,1981年提为153.1元,1985年为145.8元。
棉厂一角

棉花收购由县内棉厂和供销社棉花收购站承担。1950年,曹县、复程县各有一个
棉厂,50年代末建孙老家棉厂,60年代建韩集棉厂、钟口棉厂,70年代建阎店楼棉厂。
对非农业人口以人定量供应棉絮,城区非农业人口到棉麻公司购买。全县1966年
供应70吨,1981年为120吨。
烟草建国前, 县内旱烟业兴旺,有8家手工生产厂家,直接向省交税,烟叶除当
地种植外, 还从嘉祥等地购来。抗战期间,城内有6家机械卷烟厂生产纸烟。建国初
期,县内烟叶总产10~15万公斤。1954年后,很少有种植者。1960年后的几年,不少
农家在庭院、自留地、路沟旁种植烟叶,除自用外也有少量出售。1964年收购1760吨,
1976年后,县内卷烟全系外地购进。1984年,烟草公司成立,专营烟草进销。
麻建国前,县内种植苘麻,主要用做各种绳索,无其他麻类。建国后,每年有少
量收购, 1966年仅收苘麻360吨。1980年引种红麻,当年收3吨。1985年收购红麻374
3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