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粮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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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曹县盛产粮食、棉花,全县大小集镇50余个。集日,粜户籴户各自出价。粮
行经纪从中依行情、粮色折中喊价成交,量斗计款。一般年景新粮上市,粮食坊子压
价收进,待青黄不接时抬价出售。油坊、粉坊、酒坊皆因以粮食为原料,也和经纪、
粮食坊子伙同操纵粮油市场。
1942年秋,曹县大旱。次年,民众缺粮,集市交易中粮食占多数,魏湾集最多时
一集成交粮食2万公斤。 抗日县政府禁止粮食出境,限制蒸酒,对囤积居奇、掺杂使
水的不法粮商予以打击。冀鲁豫边区五专署(驻曹县西北)义兴祥商店、隆泰商店组织
商人、民众到根据地以外购粮,运回后借给无粮户或卖给缺粮户,还发动民众熬小盐、
织土布,挣钱买粮换粮,缓解了灾情。
1946年春, 曹县、齐滨县、复程县3个抗日县政府在解放区实行土地改革,粮食
生产大发展,粮食上市量少,多流向国民党统治区。1948年,县城有粮食坊子31个,
伙友116人,资本122万元。年底,曹县、复程县粮食公司、油脂公司(组)相继成立,
在县粮食仓库征收公粮后,购销商品粮油,供应地方政府、企业工作人员。1953年春,
曹县大部分地区缺粮,政府从东北等地调来甜菜、糖渣、地瓜叶,低价卖给农民,以
度灾荒。1954年,全县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取缔了粮食坊子和私人经营粮食;规定
夏秋两季新粮征收期间关闭粮食市场,待完成征收任务后,经省批准全县统一开放粮
油市场。开放期内,价格稳定,1955~1956年,小麦市价每公斤0.6~0.8元,玉米和
高粱每公斤0.14~0.20元, 豆油每公斤1元,地瓜上市量很少。1957年秋,曹县遭特
大涝灾, 作物减产过半, 全县粮食市场关闭,禁止一切粮食交易。农村人口平均按
360斤原粮留下口粮及种子、 饲料粮外,多余粮食统由粮食部门收购。查获交易的粮
食统由粮食部门按征购价强行收购。年底,全县普遍缺粮。1958年春,返销“退库粮”。
1957~1958年,按统销价供应缺粮农民粮食计6161.5万公斤,达到缺粮户人均日食原
粮12两(旧制,折375克) 。1958年下半年,按军事化组织生产、生活,粮食全部交管
理区和生产大队存放。1959年底,农村集市开放,允许地瓜、干鲜菜和少量粮食上市;
数量大的则予以扣押,以投机倒把处以没收;不准机关、学校去集市购粮。为增加机
关、学校等单位人员口粮,安排开垦撂荒地自种自食。
1963年, 粮油议购议销交粮食部门统一经营。当年议销地瓜干1055万公斤。196
4年后, 县内粮食危机得到缓解,粮食上市量增加,粮食部门议购议销量减少,价格
稳中有降。上市小麦每公斤0.70~0.86元,瓜干每公斤0.32~0.48元。1978年,粮油
市场放开,粮食部门凭资金、库容、人员优势参予市场竞争,与完成征购、超购任务
的生产队协商购进,也收购落市粮、农民余粮和非农业人口余粮指标,还从外地议购
本地短缺的品种或价格高的品种。议销主要是计划外工业用粮、非农业人口补缺和饮
食加工业议价食品供应及外销。议购粮油纳入国库上报,拨给费用指标100元/万公斤。
1978年后,集市粮油上市量、品种增加,县城设花生市场,允许外地粮商贩运大宗粮
食来曹县销售。1980年,河南沁阳县粮商曾连续月余,日日来曹十几辆拖拉机运售玉
米。1985年,市场粮价为每公斤小麦0.40~0.56元,玉米0.28~0.34元,豆油2.6元,
小磨香油5.4元。 同年,工业用粮改为议价供应。粮食上市量很少,上市品种多数为
小杂粮,小麦价低于小杂粮,购销多是调剂品种。黄豆、绿豆、小麦常有外贸部门及
个体摊贩大量收购外运。鱼台县大米及南方大米在曹销售量很大。1979~1985年,全
县粮食系统议购各种粮食9477.5万公斤,议销5178万公斤。
征收、收购、统销明代,县内地银、丁银、漕折正耗粮分项解缴,里书与富户伙
同欺官剥民。土地易主,仍按户缴纳,里甲二年一次编审户籍,贫富皆请托,里甲乘
机勒索,吃请受贿,上下不通,民有积怨。明万历三年,知县王圻亲自谋算“一条鞭
法”,照丁地派银(粮)纳官,分柜交纳,不使缴纳户久候。办理一切粮差均由官府雇
役,不用大户代办。粮差以外,官吏不得另行摊派,下乡催讨,借故勒索,违者枷号,
追赃问罪。法行之后,民众减勒索之费,一时称颂。万历三十三年,知县孟习孔发现
富户瞒地,贫者无地仍需纳粮差,里书审户时吃请受托,贿赂公行,衙前酒铺饭店,
借此赚一年利润大半。孟习孔实行“一串铃”法,救一条鞭之弊。清代康熙帝颁旨摊
丁入地,统一征收钱粮,自雍正四年始在县内实行,增人不增赋。除却豁水、冲沙、
裁占,曹县实在当差地23508顷,应缴纳地丁银52415两,正耗米4343石余 (折108.58
万公斤) 。其他润耗、修河,县存留支用,祭祀所收额不在其内。民国初年,曹县应
解缴漕折正耗米粮4458石余。20年代,曹县地方不宁,豪绅组成“五方团”控制政权,
印制小票,组织地方武装。除上解漕折耗粮米外,地方财粮加派甚重。国民党县政府
征收处征收田赋、粮米时刁难民众,缴纳户等候数日缴纳不止,需额外托请,迟交者
便有科罚。1928年,吉鸿昌部驻曹,实行新政,解散地方武装,民众负担减轻。但曹
县连年为大战战场,谷粮难得收种,过路各方军队都要地方助饷助粮,民众不堪其扰。
1932年后, 魏汉章、籍松坡先后为曹县县长,整顿吏治,减民额外派索。193 8年11
月,日军侵占县城,并建立、扩大伪军组织,由县治安维持会(后改为县公署)下乡派
粮。
1938年,冀鲁豫支队一部来曹,由地方助饷,供应粮草。考城抗日县政府 (驻曹
县郭小湖) ,活动于曹县、考城、东明边界区,除有杨履谦捐资外,亦在活动区派粮
供应县政府及自卫队人员食需。1939年7月,中共鲁西南地委在曹县西北建立,地委、
曹县县委及其军事人员食需由地方人士捐助。“鲁西南抗日救国总会”成立后,也在
控制区派粮供食。 1941年5月,冀鲁豫三专署在曹县成立,所辖各县政府控制区逐渐
扩大,且比较稳定。抗日军政人员用粮征收由各抗日县政府财政科经管,征收数额分
配到区,区财政助理员依各村土地摊派到村,村分到户,收集后由县公营商店、货栈
收存大部分,也由村长安排在可靠户家保存。军政人员用粮开据证明或持县指令,由
区助理员到村支取, 然后汇总报县财政科。1945年9月,曹县民主县政府进驻曹县,
建立县粮食仓库, 统一征收公粮,集中保存。1946年,实行土地改革。9月,国民党
军队进攻,冀鲁豫五专署及所属各民主县政府、公营商店北撤范县地,粮食仓库撤销,
粮食除带去少量外,皆分存群众家中。1947年下半年,各民主政府人员返回,清算地
主,把地主的粮食、花生分给贫苦农民。曹县、复程县、齐滨县均恢复粮食仓库,负
责征收储存公粮。 1948年8月,曹县城最后一次解放。曹县、复程县、齐滨三县民主
政府实行土地改革,按田亩及其肥瘠计征,农民上缴踊跃。军政人员实行供给制,每
人每天一斤半小米,五钱食油。淮海战役期间,临时设的兵站由粮食仓库、公营商店
供应面粉、 熟食、 豆油及其他物品。人民支前不但出车、出担架,也推粮上前线。
1948年底,曹县、复程县、齐滨县设立粮食公司、油脂组分别收购商品粮油,压抑市
价,供应工作人员食用。
建国后,1952年,粮食仓库和粮食公司合并为粮食局。1953年底,曹县、复程县
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在农村对余粮户估算后分派交售指标,对城镇居民和农民缺粮户
按指标定量供应。县、区、乡逐级分配统购任务,组织评议交售。各地普遍存在评产
过高、免购额压得过低的现象。有的区、乡干部召集会议,点名批判群众,催查搜索,
个别区、乡还发生了吊打逼索致死人命事,省政府闻讯后派人调查,强迫农民卖余粮
的活动才得以制止。
1955年,县粮食局曾设饲料购销组,收购马草、马料供应军需,次年撤销。是年
底,实行定产、定购、定销政策,一定三年不变,留足口粮(每人每年180公斤) 、种
子、饲料。丰产增购,增购量不超过增产部分的40%。缺粮社、户核准缺粮后实行定
量供应,农村粮食统购统销工作由供销社移交粮食系统经营,油脂公司由商业系统划
归粮食系统。
1956年,复程县划归曹县五个区后,曹县设16处粮食管理所。1957年秋季,曹县
遭受严重涝灾,征购比上年减少1768万公斤,但缺粮户仍很多,农村统销4479万公斤,
较上年多销2807万公斤。1958年放弃定产、定购、定销政策,征购3351万公斤。当年
设粮所59个,粮食系统人员计299人,销售额365.4万元。1959年后,粮食产量下降,
征购任务略减,城乡均出现粮食紧缺。1962年恢复定产、定购、定销政策,征购任务
调减为1158万公斤, 统销774万公斤。 自1963年起, 粮食生产形势好转,当年增购
28.5万公斤。1965年曾实行增购加价30%。1966年粮食统购价提高10.5%,增购、征
购同价。1971年起,粮食包购一定五年,超产超购,减产减购,恢复超购加价30%政
策。 对棉花专业队人均交7.5公斤皮棉的,花生专业队人均交25公斤花生米的,蔬菜
专业队完成交售任务的, 保证供应统销粮,连同自产达到180公斤口粮标准,超额交
售的增供统销粮。1979年,农村生产队推行作业组承包,少数作业组自发实行家庭承
包责任制, 分田到户。同年秋季受灾,1980年统销粮5877.5万公斤。1981年8月,提
高大豆收购价,取消大豆超购加价,同时不列入包购范围。1982年,曹县农村普遍实
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连年丰收。1981~1985年,统购2234.5万公斤,农村口
粮统销3850万公斤,奖售粮18251.5万公斤,全县农村粮食自给有余。1985年1月,改
粮食统购为合同定购,国家不下达指令性计划,同农户协商品种、购量、价格、奖售
标准。粮价30%为原统购价,70%为原超购价,若市价低于原统购价,国家仍以原收
购统购价收购。曹县合同定购品种只有小麦、玉米、花生、油菜籽等几种。每公斤比
例价为:小麦0.44元,玉米0.312元,花生0.8112元,油菜籽0.804元。农村人口油料
实行自产自给,种子自留,食油一般不供应,多余部分统购,品种有花生、芝麻、油
菜籽、棉籽等。
农村统销,包括口粮、种子、饲料、奖售粮以及民工补贴等。口粮供应又包括缺
粮队、受灾队和各种专业队供应。农村人口,口粮标准余粮队和缺粮队不齐,余粮队
可多吃。 县内农村人口年吃粮水平为:1954年203公斤,1959年降为133.5公斤,196
2年降为97.5公斤,以后逐年提高,1979年为240.5公斤,1985年达到383公斤。
粮油供应1953年底, 对非农业人口,口粮实行计划供应。1955年9月,曹县、复
程县制定了粮食供应定量方案,同时对食品糕点、酿造用粮及购销畜禽、繁殖畜禽单
位实行粮油供应。
人口月定量,按工人、国家工作人员、学生、一般居民、儿童及在押犯,共分为
22等, 工人以体力劳动轻重,儿童以年龄大小确定定量标准。重体力劳动者为40~4
9斤, 轻体力劳动者为33~39斤,工作人员及企业职员为27~32斤,中学生为28~35
斤,成年居民28斤,在押犯人26斤。1960年调低定量,工人区别男、女,同工种女工
粮食指标略低于男工,男工重体力劳动者为37~44斤,轻体力劳动者为30~36斤,工
作人员为29~30斤, 居民27斤,犯人25斤。实行中,又因不能保证供应,每人减供3
斤。同时对于外出参加会议、演出、工作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助粮食指标四两,参加
体育比赛每人每天补助粮食指标半斤。7月,县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城镇供应整顿,
检查34570人定量指标, 发现多报455人,共冒领粮食指标30422公斤,其他拔高工种
粮、 挪用、瞒报等222350公斤。8月,由县公安、粮食、劳动三部门联合通知,核实
城镇人口、工种。非农业人口由42463人压缩为33166人。1962年精简下放职工,全县
非农业人口减至23186人, 粮食供应压缩到年443万公斤,为建国后最低数。1977年6
月,省粮食局对定量指标稍加提高。1979年在落实错划右派案后,对农业人口转非农
业人口管理松驰,粮食供应额大幅度增加。1982年11月,“农转非”粮食关系转移收
归县粮食局核查办理。1985年,因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等,非农业人口又有较大增加,
1985年非农业人口为5.41万人,定量口粮768.5万公斤。
食油供应,1955年每人每月供应2~5两(1斤为16两) 。1959~1963年为2~4两(1
斤为10两) ,1964年调为0.5斤。1978年后,香油每人每月供应1两,逢国庆、春节,
每人增供食油1~2斤。
粮食搭配比例1957年以前以小麦面、大米为主,1958~1962年,细粮调为15%~
20%, 豆饼、瓜干10%~15%,下余为杂粮面;65岁以上及3岁以下人口,细粮比例
略高。1963年细粮调为40%左右。1968年细粮调为70%~80%。1980年后,实际全供
应细粮,大豆及小杂粮间或供应。
工商行业、事业单位及饲料用粮自1955年开始计划供应,1955~1959年,每年供
粮为250~300万公斤, 1960~1966年为50万公斤,1967~1974年为250万公斤,1976
~1982年为350~400万公斤,1983~1985年为200~250万公斤。
票证管理1954年后,机关团体、城镇居民使用粮油供应证,农村缺粮户使用购粮
证。允许使用全国、本省粮票在商业食堂就餐。换取、回收粮票由粮食管理所管理,
控制换取。1959年,城关粮所营业员勾结奸商伪造粮证,开单据不入帐,盗卖国家粮
食票证11070公斤,受到法律严惩。1964年,楼庄粮所私印油票906公斤,有关人员受
到处分。
经营管理1952年, 县粮食局为独立核算单位。1979年7月,粮食管理所实行独立
核算。1985年,全县有31处粮所,3个加工厂,1个直属库。企业自主权扩大后,个别
粮站曾发生平价收、议价卖,开假单据冒领粮款等经济犯罪案件。案发后,受到法律
制裁。自1961~1979年,粮油经营连年亏损,1980年,国家对粮食部门实行政策性亏
损余额补助后,连年盈利。1980年盈利346.4万元。
仓储、 调运仓房清末曹县设常平仓10间,为上司收贮粮米;设县仓3座。抗日战
争时期,抗日县政府征收公粮,除由公营商店收存外,多存放在可靠群众家中,随用
随支。解放战争时期,民主县政府建立粮食仓库,集中储存公粮,以供军政人员食需。
1948年底, 曹县城内存粮500余万公斤,齐滨、复程两县也有大批存粮。建国后,曹
县、复程县粮仓除在县治外,还在各区设粮食代存库,利用庙宇、祠堂及没收地主的
房子等空闲大型砖房存放,使用囤折,在上部开气孔通气。曹县粮食公司于1951年和
1952年分别建7座圆锥仓和4座六棱仓。 70年代初, 县、 公社建设土圆仓49座,至1
985年多已报废。 使用最多的是房式仓,有中式和苏式两种。苏式仓为50年代建,基
深墙厚,共建36座,96间。中式仓也多为50年代建,共186座,533间,均为水泥地面。
60年代存储12万公斤左右,70年代增为2000万公斤左右,80年代存量大增。1984年因
库容不足, 实行民代国储, 在农村居民家选点96个,623间房,存粮311.5万公斤。
1985年代储存粮达到731.5万公斤。
调运调运粮食,由地区粮食局下达指标,县粮食局组织运输。1979年实行粮所、
直属粮库独立核算。建国以来,粮食调出年份为1952、1953、1955、1984、1985,调
出量分别为4069.5、 729、934.9、537、4675万公斤。1971~1983年纯调入年份,少
者50余万公斤,多者(1980)为4347万公斤。

曹县部分年份粮食、油料购销表
单位:万公斤
┌──────┬─────────┬──────────┬────┐
│项目数量年份│粮食收购(万公斤) │粮食销售(万公斤) │食用油料│
│ ├────┬────┼───┬──────┤收购总计│
│ │总计 │其中征购│总计 │其中农村销售│ │
├──────┼────┼────┼───┼──────┼────┤
│1950 │13685 │- │671.5 │- │61 │
├──────┼────┼────┼───┼──────┼────┤
│1955 │3968.5 │3968.5 │2832.5│1506 │499 │
├──────┼────┼────┼───┼──────┼────┤
│1956 │2820.5 │2820.5 │3259 │1616 │614.5 │
├──────┼────┼────┼───┼──────┼────┤
│1958 │3351 │3351 │4165 │2184.5 │183 │
├──────┼────┼────┼───┼──────┼────┤
│1963 │1201 │1170 │3081 │2453.5 │9 │
├──────┼────┼────┼───┼──────┼────┤
│1966 │291 │223 │4734 │1465 │252.5 │
├──────┼────┼────┼───┼──────┼────┤
│1968 │1398.5 │1270 │2147 │716.5 │316.5 │
├──────┼────┼────┼───┼──────┼────┤
│1972 │1658 │1500 │2106 │697 │165.5 │
├──────┼────┼────┼───┼──────┼────┤
│1979 │1295 │1160.5 │2319 │963 │217.5 │
├──────┼────┼────┼───┼──────┼────┤
│1982 │3449 │- │4219.5│- │39 │
├──────┼────┼────┼───┼──────┼────┤
│1985 │12091.5 │- │9429.5│- │45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