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水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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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周庄王十四年(公元前683年),境内南部大水。
隋开皇十一年(591)境内西北(济阴县)大水,人多被淹死。
开皇十五年(595),境内西北遭水灾,文帝命苏威等分道发放粮米,救济灾民。
宋太平兴国八年(983)五月,黄河于境内西北决口,房屋倒塌,庄稼淹没。
绍兴三十一年(1161),黄河决口,境内房屋、庄稼多被淹没。
元元贞元年(1295)六月,境内西北古济阴县一带大水。
至顺元年(1330)六月二十一日,黄河水大涨,一时泛滥新旧三堤,次日外堤又被
冲毁。
至顺三年(1332),境内楚邱县大水,官衙民舍被淹没。
元统二年(1334),境内古济阴大水灾。
至正三年(1343),黄河于白茅堤决口,境内西北部的庄稼全被淹坏。
至正四年(1344)黄河于白茅堤、金堤决口,使贾鲁治理之。
至正五年(1345),黄河于境内古济阴县决口,平地水深两丈余。
明洪武二年(1369),黄河决口,曹州衙署迁至盘石镇(今曹县城)。
弘治二年(1489)县内发生秋涝。
弘治五年(1492),黄河于黄陵岗决口,淹没庄稼千余顷。
弘治十三年(1500),黄河于杨家口、李家口两处决口,河水横流,马牧河被淤塞,
曹县全境庄稼被淹坏。
弘治十五年(1502),黄河于拐潭决口,曹县受灾。
正德二年(1507),黄河于梁靖口决口,农村房屋多被淹没。
正德四年(1509)八月十九日,黄河于城西堤决口,大面积禾苗被淹没。
正德五年(1510)五月大雨,黄河又决口。
正德七年(1512),黄河决口。
正德九年(1514)九月,黄河决口,护城堤外庄稼全部淹没。
正德十年(1515)四月,天降大雨,黄河于焦家潭决口。
正德十二年(1517),黄河于吕家潭决口。
嘉靖十七年(1538)七月,大雨连绵,八月樱桃结果,天气反常。
嘉靖二十六年(1547)六月十二日,黄河决口,大水流入城内,衙署民房均被淹没,
死人无数。
嘉靖三十八年(1559),黄河决口,庄稼被淹没。
万历二十一年(1593),阴雨连绵,自四月至八月不止,房屋倒塌甚多,麦子腐烂,
秋禾被淹,饿死者很多,县城内行舟。次年始开城放水,岁大饥。
万历三十一年(1603),天降大雨,黄河决口,民无粮可食,多饿死。
万历三十五年(1607),大水成灾,人无粮可吃。
崇祯四年(1631)九月,黄河于荆隆口决口,城南大水,平地深丈余,尸流遍野,
8个月水方退净。冬季大雪奇寒,冻死人畜无数。
崇祯五年(1632) 六月,黄河于曹家口决口,淹死人畜无数。太行堤有3处决口,
东南柳河集全被淹没,人畜尽死。
崇祯九年(1636),曹家口一带水涨,黄河决口。
清顺治二年(1645),黄河于流通口决口,秋季作物全被淹没。
顺治五年(1648)春,城内坑水变红色;夏,阴雨连绵,百日方止。
顺治七年(1650),黄河于荆隆口决口,县城以北一片汪洋,5年水方退尽。
顺治十六年(1659),阴雨连绵,自五月始,至八月方止,小麦及秋作物损失严重。
康熙元年(1662)五月一日,黄河于石香炉决口,县东南的庄稼被淹没。
康熙九年(1670)八月,黄河于牛市屯决口,城南庄稼尽被淹没。
乾隆四十六年(1781)七月八日,黄河于小宋决口,大水直冲黑村,经魏湾、大黄
集、洪福寺东流入成武,至乾隆四十八年四月水涸,淤丈余深。
嘉庆十八年(1813)八月,阴雨连绵,40余日方止。
道光二年(1822),秋季大雨连绵,平地水深可以行舟,十月上旬方开始种麦。
道光十一年(1831)秋季大雨,平地水深二尺余,晚秋作物尽被淹没。
道光十二年(1832)八月,连降大雨,晚秋作物均被淹死。
咸丰五年(1855)六月,黄河于铜瓦厢决口,改道北流,县北部被淹。
同治五年(1866),大雨连绵,庄稼受灾,年景大歉。
光绪二十年(1894)七月十二日,大雨连绵数日,平地积水2~3尺,晚秋作物全被
淹毁。
光绪三十三年(1907)五月二十日,大雨,平地水深2~3尺,秋季作物多被淹死。
后又播种绿豆,生长尚好。
民国1920年6月, 阴雨连绵,直至次年2月方止,总计8个多月,房屋倒塌70%以
上,庄稼被淹,年景大歉。
1929年6月23日上午,大暴雨,至晚7时方止,庄稼被淹没。次日黄河故道在城西
南刘通集决口,洪水倾泻而东,县城周围一片汪洋。后又连降大雨,早秋减产,晚秋
绝收,年景大歉。
1949年秋,连日阴雨,形成涝灾,全县严重受灾面积达1700余亩。秋作物豆子、
红薯、绿豆等分别减产60%、80%、80%。
中华人民共和国1953年7月, 阴雨连绵,雨量达300余毫米,全县受灾面积达909
520亩,其中积水面积816090亩,占总耕地面积的46.2%。全县有1096个自然村受淹,
倒塌房屋9211间, 砸死3人,家畜13头,被水淹死18人。总受灾人口17万余人。经过
排涝疏水抢救部分田苗外,仍有246682万绝产,148856亩减产50%以上。
1955年7月,连日阴雨,全县有449884亩作物受灾,占总耕地面积的25.47%,其
中绝产的有172948亩,减产6成以上有111290亩,减产4~6成者有72529亩。
1957年7月10日早饭后, 骤雨大降,1日降水量达144.5毫米。继而霪雨连绵,20
日方止, 总降水量达681.3毫米。房屋倒塌177605间;人死72口,伤1684口;耕畜死
61头,伤1682头。早秋作物受灾面积达90%以上。
1960年7月27~28日, 连降大雨。雨后积水面积47.9万亩,占耕地面积的32%。
水围村庄400个,倒塌房屋16871间;砸伤63人,死3人;牲畜伤14头,死5头;冲倒砖
石结构桥10座、涵洞3座。
1963年5月18日,突降暴雨,全县不少公社积水成灾。有17万余亩小麦倒伏。7月
25日~8月初, 连降大雨,平均降雨量达433毫米。雨后积水面积34万亩;水围村庄7
71个,倒塌房屋21322间;砸伤90人,砸死8人;牲畜伤7头,死1头;冲毁桥涵14座。
1964年4月, 连降大雨,平均降水量144毫米,庄寨公社为192毫米,全县积水面
积11.5万余亩, 小麦大量减产。8月上至中旬,又连降大雨,主要集中在东部五处公
社。全县积水面积27.35万亩,倒塌房屋2718间。
1967年8月14~18日连降暴雨,达900毫米。全县积水面积达26万余亩;水围村庄
256个,倒塌房屋1万余间;砸伤19人,死3人;砸伤牲畜11头,冲毁桥12座。
1973年7月, 连降两次大雨。全县积水10.3万亩,倒塌房屋103间,砸伤2人、牲
畜9头,冲毁桥15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