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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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安置为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和支援农业生产,县于1961年1月成立了劳动精简
安置办公室,开始进行人员精简工作。是年精简工人1433名,其中大部分为“大跃进
”期间进厂的农民工,仍回农村务农,少部分人是退休、退职或家属还乡。至1964年
,共精简安置回乡12150人,其中职工为4650人。为做好精简人员的安置工作,各公
社均建立了安置委员会,专门接待安置下放人员。据1964年统计,全县为下放人员解
决住房890间,帮助借买小件生产工具2628件,解决生活炊事用具2062件,补助救济
粮食24184公斤。同时,发放救济款3500元,户均10元。此外,各公社还按社会救济
,对有特殊困难的户做了许多照顾。如,城关公社补助回乡人员布匹490尺,棉花38
公斤,款429元,粮4750公斤。
知识青年安置自1964年起,县开始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1969年,又大规
模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和支边。至1978年,全县共动员2450名城镇知识青年下
乡,分布在19处公社。下乡形式分为以下几种:一是建立知识青年农场。全县共有3
处,包括五七农场(在邵庄公社)、安蔡楼农场、苏集农场。二是插入社队农林场。全
县有9处,包括倪集林场、砖庙林场、砖庙农场、魏湾农场、梁堤头农场、孙老家农
中、侯集林场、城关荣楼林业队、闫店楼土山集林业队。三是集体插队青年点。全县
有3处,包括侯集大队试验队、新农大队、马山庄大队。四是插进5处县办农林场,包
括李庄农场、傅庄苗圃、韩集蚕场、青集林场、魏湾畜牧场。五是回原籍落户。此
外,还于1971年、1972年两次动员知识青年参加生产建设兵团,共计700余人。1979
年,县革委决定停止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自1971年起,通过企业单位招工,大、中专院校招生,应征入伍及转干等途径,
逐步安置下乡知青。当时一面安置,一面仍动员城镇知青下乡,故至1979年,尚在农
村的下乡知青仍有198人。到1980年底,全部下乡知识青年均得到了安置。
劳动服务公司县劳动服务公司于1981年7月创办,由劳动局副局长任经理,有办
事员5人。年底建待业青年网点9个,人数为67名。1982年,青年网点增加到87个,人
数达到867名,营业总额为88.7万元,实现利润7.7万元,上缴税金2.3万元,待业青
年月工资人均43元。1983年,县劳动服务公司同各单位挂钩,组织兴办了烟酒、百货
、五金、饮食服务、个体加工、装卸搬运、药材、印刷等服务站、点124个,容纳待
业青年1490人。1984年,该公司有经理1人,副经理3人,办事员11人,下设办公室、
会计室、业务室等。截止1985年春,全县待业青年网点发展到132个,容纳青年1514
人。同年,该公司经过深入调查,取消了一些资金少、经营亏损的服务网点,年底,
共存留待业青年网点42个,人员1037人。
待业安置由于实行上山下乡,轮换工等制度以及“文化大革命”期间就业门路的
严重阻塞,1978年,全县待业青年达2672人。1979年开始改革劳动就业制度,至198
3年,通过全民、集体企业招工和顶替接班及大中专、技校招生等途径,全县共安置
城镇待业人员1140人,其中待业青年667人,待业人员272人,闲散劳力201人。1985
年,城镇待业青年上升到3524人,待业人员166人,社会闲散人员108人。针对这一情
况,县除了积极做好招工、招生、招干安置和劳动服务公司安置外,还广开门路,对
待业青年逐步进行了培训。培训形式主要有短训、代培及联训等。仅1984年即培训青
年1200人,分为裁剪、会计、摄影、缝纫、建筑、编织、放映、修理等专业,分配去
向主要是县国营、集体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