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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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前,居民聚族而居,父母住正房,结婚的儿子住偏房。一家一灶,单门独
院。儿子多的也有别择地建房而析居的。房舍多为土木结构,打三、五层砖基台子,
铺五、七层砖牮。砖为蓝砖。砖牮系沿墙基两边横向平排放砖,中间填以碎砖瓦,上
铺豆秸、杆草寸余厚,上垒土坯。梁下多打砖垛支撑,也有墙角打砖垛。墙体也有在
砖牮上由麦秸之类掺淤土和泥垛成。房顶采用三角形,高脊低檐,前后顺水。支架多
用槐、榆等硬而直的木材为檩、梁,以柳及其它树木枝干为椽,以苇编笆或以高粱秸
编箔铺盖椽上,上铺拌泥之苇或谷秸之类,再盖以小蓝瓦。也有在檩上挑高粱秸把,
用软草秸或泥抹平为顶。窗为木棂小窗,门上有亮窗,亦为木棂。院多建门楼,简易
者附墙而垒,勉强蔽门。门楼长约1丈,一般高于配房,低于正房。殷富之家,砖牮
加高至11层或更高层,或为包皮墙(坯外敷砖),或为全砖墙。屋内梁、檩、椽选木质
硬、粗、匀的木材,屋脊常立陶制鸟兽之类饰物,俗称为“五脊六兽”。极富之家,
高墙坚门,也有建造夹壁墙,在乱世中藏身匿物,也有在房内挖掘地窖,藏身匿物的

平房住居人均多在5平方米左右,富户人均20平方米以上。1954年县内农村人均
占有10.8平方米,其中全砖瓦房占7%,土坯砖瓦房占21%,土坯草房顶占72%。19
85年,人均有房20平方米。其中全砖瓦房占20%,土坯砖瓦房占74%,土坯草房占6
%。草房多作草料房、牲畜房、农具房用。
自60年代中期,生活渐好,人口繁衍,儿子结婚多愿析居,由队另拨给宅基地一
份。1964年,按户及人数划分宅基地,至此建房户大增。加之计划生育管理松懈,有
名无实,人口越多,所得宅基地份数及单份面积越多。有的队规定分得宅基两年内不
建房者就收回土地,促使分得宅基的农户争相建房。
1979年后,农村逐步推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宅基地、自留地仍按农户人数保留,
不计入田地数,下次调整土地时,再按实有人数划分宅基地。宅基地占用越来越多,
耕地不断减少。
60年代后期,农村建房开始使用红砖大瓦,墙体多用砖砌,厚为一砖长度。70年
代后期,墙体用石灰细土粘结,外用水泥砂浆抹缝,墙基用水泥砂浆围裙,窗为两开
玻璃窗。
“文化大革命”中,县号召统一规划新村,取直道路,街巷为棋盘式,修造统一
标准的房屋,猪圈集中一处。试点村按规划进行了改造,减少了房屋占地。1982年,
县城建委又在几个村镇指导改造。
庄寨乡前韩村,原有两条街道弯曲狭窄,凸凹不平,雨季难以通行。1975年动工
改建新村,人均住房面积25平方米,修东西、南北街各3条,胡同16条,路面平整,
安装了路灯。
古营集乡武桥口村,原有4个自然村,居住分散,1977年动工改建新村,四村合
一,1985年完成,人均住房面积17平方米。
农村饮水。解放前,村修有砖井,村民敛钱建造修理,或用挑杆,或用井绳汲水
,户备木梢挑取,离井远些的备缸盛水。解放后,亦如此。集体化后,建修井由社队
统建统管。80年代后,打手压小井盛行,取水方便。1985年,农村三分之一户在院内
打手压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