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邮政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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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件光绪二十三年(1897),曹县邮驿开始办理信函、明信片、新闻纸、贸易契、
印刷品、货样及包裹等业务。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增办快递信函业务。
民国时期,除办理上述邮政业务外,于1912年11月又开办商务传单业务,12月开
办保险信函业务。1912~1937年,又相继增加了印花税票、村镇投递及揽收邮件、邮
政储金、邮转电报、国际保险信函、平快函件、小包邮件和全国性军邮等业务。
建国后,开始只办理平常信件、明信片、挂号函件、印刷品、贸易契、货样和瞽
者文件等业务,从1950年2月1日起开始办理快递挂号邮件业务,同年5月开办平快邮
件业务,9月又开办保价信函业务。装钞保价信函以16万元(旧币,相当新币16元)为
限,到1961年8月15日停办了此项业务。1955年5月开始使用印制有“银行挂号信”标
记的专用信封,便于分检和提前投送。同年8月1日停止收寄专区、县公安部队所属人
员交寄的个人免费平信。1958年1月1日又开办国内保价印刷品收寄业务,每件保价额
以5000元为限。1960年后实行邮资总付制度,同年10月开办特种挂号业务,其使用范
围限于寄递粮票、布票、油票及户口、粮食和党团关系转移证6种。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及业务项目的不断增加,收寄函件数量迅速增长。1950年,
全县函件出口数为12万件,进口数为15万件,转口3万件。1985年出口函件数为117.
09万件,进口数为134.44万件,转口308.29万件。其中信函出口为1949年的22.1倍。
包件光绪二十三年(1897),曹县邮驿开始办理包件业务。1940年7月,曹县邮局
开办国际脆弱包件业务,1947年9月,开办国际航空包件业务。
1948年10月,曹县邮政局办理包件业务项目,初期办理普通包裹、快递小包和大
宗商品包裹3种,后逐渐增加保价包裹、航空包裹、保价快递小包和航空快递小包业
务。普通包裹每件重量以15公斤为限,快递小包以1公斤为限,大宗包裹开始实行多
包1单制,后改为1包1单制。1962年前,包裹收寄时均使用3联包裹详情单,从1962年
起改为单页包裹详情单,另开两联为收据,同时县局实行“国内包裹邮资已付”戳记
制度,包单上不再粘贴邮票。保价包裹和保价快递小包的保价额,最多以5000元为限
。1979年7月,实行收寄“乙类保价”包裹业务,凡包裹价值在30元以上的一律按“
乙类保价”包裹收寄。
1980年8月,省局通知扩大收寄商品包裹范围,对符合准寄条件的商品包裹不限
收、不积压,使收寄包裹业务量迅速增长。据统计,1949年全县出口包裹是1800件,
进口包裹1700件,转口为350件;到1985年包裹投寄量增加到出口27333件,进口329
55件,转口40181件,其中包裹出口为1949年的15.2倍。
汇兑1917年,曹县为乙类汇兑局,仅办理普通汇票、小额汇票(只用于邮政代办
所,每张以10元为限),高额汇票、定额汇票(票款额分5元、10元、15元、20元、50
元和100元6种,不另粘贴汇兑印纸)和电报汇票等。
建国初期,曹县局只办理普通汇票1种,1951年又增办定额汇票(1955年废止)。
1954年5月开办电报汇票。邮局汇兑开始实行“普通汇票联单的核对办法”,后经多
次变动,于1964年10月改为信封式“邮政汇款通知”,由汇款人填写,营业员开一式
二联汇票,将收据联交用户收执,汇票联装入“汇款通知”内寄往兑付局,此办法实
行至今。
汇兑资金,在1953年前沿用“中华邮政”的汇兑资金管理方法办理,由邮政系统
管理资金,通过邮汇金库统一调拨。1954年改用新法,即在银行开立专户,无论兑超
或汇超差额,当日均在专户内提取或送存,每年与银行核对差额一次,年终上划余额
。1960年起又改为按季上划。据统计,1949年出口汇票2400张,进口5200张,到198
5年,出口汇票322623张,进口109903张,出口汇票数为1949年的13.4倍,进口汇票
数为1949年的21倍。
报刊发行1926~1938年,曹县城内先后有邓姓商民(当时在县城内大隅首东70米
处路南)和民众教育馆(今县公安局对面)经销报纸,主要有《申报》、《大公报》、
《益世报》、《庸报》、《中央日报》、《文汇报》、《山东民国日报》、《曹县日
报》等。平时日发行百份左右,多时可达四五百份。
日伪统治曹县时期,日伪机关、部队、学校有其上级下发的报纸。如《大阪每日
报》、《新民报》、《扫荡报》等。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的报刊发行先后由交通局和邮
政局分发,主要发行《冀鲁豫日报》和《人民日报》等。
建国初期,曹县邮政局主要发行《人民日报》和《平原日报》,并为新华书店代
销书刊;城内还有私人报纸代销处1处(1954年停办),报刊发行量亦较小。1950年7月
,《人民日报》每期发行数为65份,《平原日报》每期发行数为453份。1952年,刊
物发行量有了较大发展,由1949年全年发行251500份增加到814000份。
1953年1月,废除了报纸、杂志随时订、止制度,改为报刊定期预订制度。1958
年又先后在机关、学校、农村建立了报刊义务发行站。是年,曹县报刊发行飞速发展
,全县平均每14人1份报刊。从1960年5月至1962年报刊发行量大幅度下降。“文化大
革命”期间,报刊只有“两报一刊”和省报,特别是1966年下半年至1970年期间,全
县报刊发行份数由1965年的24200份下降到10024份。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种
报刊相继复刊,报刊发行量持续上升。1977年发行报刊累计5026876份,至1985年增
加到9432004份,为1977年的1.84倍,比1949年增加37.5倍,报纸达到300多种,杂志
100余种,年报刊流转额50余万元。
曹县局的报刊零售主要是杂志,“文化大革命”期间仅10余种,年零售额不足1
万元。其后销售量逐年增长。1979年建立了报刊零售门市部,至1985年,零售杂志已
达100余种,年零售额为7.8万元。
机要1957年,曹县邮电局遵照国务院和邮电部指示,在县局内设机要交通机构,
实行收费办法,负责传递县以上各级党政军机关及国家财经企业部门互相之间的机要
文件,有专职机要通信业务员1人,负责机要文件的收寄和投递工作。1960年又接办
县以下机要通信业务(1984年予以撤销)。1970年1月,机要通信划归县委领导,1973
年又划归邮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