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私营和个体手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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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历史上传统的农村家庭手工业,主要有土绸、绢、布、砖瓦等业。集镇手工
作坊(工场)以铁业、木业、制衣、制鞋、印染、制伞等业为大宗。元代,得水运之利
,县内商贾辐辏,工匠云集,促进了手工业的发展。至清初,曹县手工业已发展有丝
织、棉织、陶瓷、建筑、旱烟、染布、榨油、酿酒、金银首饰等10余种行业。咸丰五
年(1855年)黄河改道北徙,外地工匠多数迁移,曹县手工业逐渐衰落。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基督教福音会在县城东关创办了半机械化纺织厂,生产
线袜、毛巾、棉布。光绪三十四年(1908),基督教牧师包志理(美籍)创办了印刷工厂
,设有圆盘机1台,裁纸机1台,后增设铸字机1台,利用收养的孤儿从事廉价劳动,
为县内最早的轻工业。宣统二年(1910),曹县城南王孟言庄王立三,在曹县书院胡同
(今教育局院内)开办了“经业工厂”,内设石印、制笔、织袜3种行业。石印业字号
为“五章石印局”,有石板2块、石印机1部,从业人员20余人;制笔、织袜亦专门延
师授徒。
1916年,全县手工业作坊发展到106家,其中酒坊32家,染坊9家,旱烟店18家,
丝店2家,油坊35家,铁货3家,缝纫公司1家,草帽公司1家,石印5家。30年代,县
城内又相继开办了平民工厂、商务印书馆和6家手工卷烟厂等民族工业。其中平民工
厂规模较大,有木织机12台,浇铸炉1个,发电机1台,从业人员40余人。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兵燹连年,一些工厂相继倒闭,手工业者纷纷失业或
改行。唯有卷烟业,因日本侵略军和国民党军官兵奢侈生活的需要得以延续和发展。
是时,城内较大的卷烟厂有6家,即:日伪官办的宝塔公司,该公司使用畜力作动力
,生产“宝塔”牌香烟(1945年日本投降后,该烟厂被抗日政府没收。1946年内战爆
发,迁往黄河北根据地,改名金钟烟厂)。另外5家为民办烟厂,分别是蜜蜂烟厂、飞
马烟厂、松菊烟厂、博士烟厂、毛怀楼烟厂。以上各厂,均使用2人手摇机操作。至
1947年,这些工厂大部停产或外迁,个体手工业户也大都歇业、改行。
1948年9月,曹县解放,人民政府对工业、手工业生产实行鼓励政策,是年底全
县共有工业、手工业作坊342家,从业人员2160人。其中旱烟丝制造业8家,酿酒业9
家,植物油加工业39家,竹绳、鞭炮制造业16家,小五金制造业27家,鞋帽、服装业
24家,制革业5家,文具制造业9家,针织业11家,棉花加工业95家,卷烟业27家,染
坊2家,织毛巾58户,打麻绳1户,织布6户,纸扎4户,织带1户。年产值86.7万元(旧
币)。
建国后,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经济政策,帮助
手工业者克服困难,恢复生产,使手工业从业人员和总产值逐年增加。1951年个体手
工业者发展到3527人,1954年增加到5305人,1956年初为6885人。是年,对私营工业
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大部分手工业者纷纷组织起来,成立互助组、合
作社,全县个体手工业者减至1887人。“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手工
业受到限制或取缔。1963年全县个体所有制工业产值仅为23万元(1957年不变价),1
965年又降至6.7万元(当年价)。80年代初,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得到恢复和发展,
不仅停业20余年的纺织、粮油加工、机械修理等重新开张,并新建起木器、建筑、运
输等个体或私营工业。至1985年,全县私营和个体手工业发展到1221户,从业人员1
885人,资金总额130.1万元,营业收入3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