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历史上传统的农村家庭手工业,主要有土绸、绢、布、砖瓦等业。集镇手工
作坊(工场)以铁业、木业、制衣、制鞋、印染、制伞等业为大宗。元代,得水运之利
,县内商贾辐辏,工匠云集,促进了手工业的发展。至清初,曹县手工业已发展有丝
织、棉织、陶瓷、建筑、旱烟、染布、榨油、酿酒、金银首饰等10余种行业。咸丰五
年(1855年)黄河改道北徙,外地工匠多数迁移,曹县手工业逐渐衰落。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基督教福音会在县城东关创办了半机械化纺织厂,生产
线袜、毛巾、棉布。光绪三十四年(1908),基督教牧师包志理(美籍)创办了印刷工厂
,设有圆盘机1台,裁纸机1台,后增设铸字机1台,利用收养的孤儿从事廉价劳动,
为县内最早的轻工业。宣统二年(1910),曹县城南王孟言庄王立三,在曹县书院胡同
(今教育局院内)开办了“经业工厂”,内设石印、制笔、织袜3种行业。石印业字号
为“五章石印局”,有石板2块、石印机1部,从业人员20余人;制笔、织袜亦专门延
师授徒。
1916年,全县手工业作坊发展到106家,其中酒坊32家,染坊9家,旱烟店18家,
丝店2家,油坊35家,铁货3家,缝纫公司1家,草帽公司1家,石印5家。30年代,县
城内又相继开办了平民工厂、商务印书馆和6家手工卷烟厂等民族工业。其中平民工
厂规模较大,有木织机12台,浇铸炉1个,发电机1台,从业人员40余人。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兵燹连年,一些工厂相继倒闭,手工业者纷纷失业或
改行。唯有卷烟业,因日本侵略军和国民党军官兵奢侈生活的需要得以延续和发展。
是时,城内较大的卷烟厂有6家,即:日伪官办的宝塔公司,该公司使用畜力作动力
,生产“宝塔”牌香烟(1945年日本投降后,该烟厂被抗日政府没收。1946年内战爆
发,迁往黄河北根据地,改名金钟烟厂)。另外5家为民办烟厂,分别是蜜蜂烟厂、飞
马烟厂、松菊烟厂、博士烟厂、毛怀楼烟厂。以上各厂,均使用2人手摇机操作。至
1947年,这些工厂大部停产或外迁,个体手工业户也大都歇业、改行。
1948年9月,曹县解放,人民政府对工业、手工业生产实行鼓励政策,是年底全
县共有工业、手工业作坊342家,从业人员2160人。其中旱烟丝制造业8家,酿酒业9
家,植物油加工业39家,竹绳、鞭炮制造业16家,小五金制造业27家,鞋帽、服装业
24家,制革业5家,文具制造业9家,针织业11家,棉花加工业95家,卷烟业27家,染
坊2家,织毛巾58户,打麻绳1户,织布6户,纸扎4户,织带1户。年产值86.7万元(旧
币)。
建国后,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经济政策,帮助
手工业者克服困难,恢复生产,使手工业从业人员和总产值逐年增加。1951年个体手
工业者发展到3527人,1954年增加到5305人,1956年初为6885人。是年,对私营工业
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大部分手工业者纷纷组织起来,成立互助组、合
作社,全县个体手工业者减至1887人。“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手工
业受到限制或取缔。1963年全县个体所有制工业产值仅为23万元(1957年不变价),1
965年又降至6.7万元(当年价)。80年代初,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得到恢复和发展,
不仅停业20余年的纺织、粮油加工、机械修理等重新开张,并新建起木器、建筑、运
输等个体或私营工业。至1985年,全县私营和个体手工业发展到1221户,从业人员1
885人,资金总额130.1万元,营业收入330余万元。
第一辑 私营和个体手工业
曹县历史上传统的农村家庭手工业,主要有土绸、绢、布、砖瓦等业。集镇手工
作坊(工场)以铁业、木业、制衣、制鞋、印染、制伞等业为大宗。元代,得水运之利
,县内商贾辐辏,工匠云集,促进了手工业的发展。至清初,曹县手工业已发展有丝
织、棉织、陶瓷、建筑、旱烟、染布、榨油、酿酒、金银首饰等10余种行业。咸丰五
年(1855年)黄河改道北徙,外地工匠多数迁移,曹县手工业逐渐衰落。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基督教福音会在县城东关创办了半机械化纺织厂,生产
线袜、毛巾、棉布。光绪三十四年(1908),基督教牧师包志理(美籍)创办了印刷工厂
,设有圆盘机1台,裁纸机1台,后增设铸字机1台,利用收养的孤儿从事廉价劳动,
为县内最早的轻工业。宣统二年(1910),曹县城南王孟言庄王立三,在曹县书院胡同
(今教育局院内)开办了“经业工厂”,内设石印、制笔、织袜3种行业。石印业字号
为“五章石印局”,有石板2块、石印机1部,从业人员20余人;制笔、织袜亦专门延
师授徒。
1916年,全县手工业作坊发展到106家,其中酒坊32家,染坊9家,旱烟店18家,
丝店2家,油坊35家,铁货3家,缝纫公司1家,草帽公司1家,石印5家。30年代,县
城内又相继开办了平民工厂、商务印书馆和6家手工卷烟厂等民族工业。其中平民工
厂规模较大,有木织机12台,浇铸炉1个,发电机1台,从业人员40余人。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兵燹连年,一些工厂相继倒闭,手工业者纷纷失业或
改行。唯有卷烟业,因日本侵略军和国民党军官兵奢侈生活的需要得以延续和发展。
是时,城内较大的卷烟厂有6家,即:日伪官办的宝塔公司,该公司使用畜力作动力
,生产“宝塔”牌香烟(1945年日本投降后,该烟厂被抗日政府没收。1946年内战爆
发,迁往黄河北根据地,改名金钟烟厂)。另外5家为民办烟厂,分别是蜜蜂烟厂、飞
马烟厂、松菊烟厂、博士烟厂、毛怀楼烟厂。以上各厂,均使用2人手摇机操作。至
1947年,这些工厂大部停产或外迁,个体手工业户也大都歇业、改行。
1948年9月,曹县解放,人民政府对工业、手工业生产实行鼓励政策,是年底全
县共有工业、手工业作坊342家,从业人员2160人。其中旱烟丝制造业8家,酿酒业9
家,植物油加工业39家,竹绳、鞭炮制造业16家,小五金制造业27家,鞋帽、服装业
24家,制革业5家,文具制造业9家,针织业11家,棉花加工业95家,卷烟业27家,染
坊2家,织毛巾58户,打麻绳1户,织布6户,纸扎4户,织带1户。年产值86.7万元(旧
币)。
建国后,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经济政策,帮助
手工业者克服困难,恢复生产,使手工业从业人员和总产值逐年增加。1951年个体手
工业者发展到3527人,1954年增加到5305人,1956年初为6885人。是年,对私营工业
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大部分手工业者纷纷组织起来,成立互助组、合
作社,全县个体手工业者减至1887人。“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手工
业受到限制或取缔。1963年全县个体所有制工业产值仅为23万元(1957年不变价),1
965年又降至6.7万元(当年价)。80年代初,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得到恢复和发展,
不仅停业20余年的纺织、粮油加工、机械修理等重新开张,并新建起木器、建筑、运
输等个体或私营工业。至1985年,全县私营和个体手工业发展到1221户,从业人员1
885人,资金总额130.1万元,营业收入3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