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扬水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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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扬水站采取分级管理的办法:大型站涉及两个乡以上的,由乡镇合并吸收受
益行政村参加,组成灌区管理委员会;凡属一个乡涉及几个村的站,同样组成灌区管
理委员会,具体领导灌溉、工程管理和灌区规划等;各受益村建立扬水站领导小组,
在管委会领导下,进行灌溉、扩渠、征收水费等工作。界牌、杨堂、南园、王堂、李
庙、北宋、梁东、徐庄、赵沟9处大型站,由县委托乡镇管理经营,乡招聘管理人员。
中、小型站,由所在村经营管理或承包到个人经营;有的由村派专人管理,在站附近
划给0.5~1亩耕地,作为管理人员报酬;有的实行固定工资。扬水站的设备,产权归
国家所有,村只有管理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