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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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劳动力资源丰富。 1949年全县共有男女劳动力238000人, 占农业人口的
27.94%, 平均每名劳力负担7.55亩耕地的劳动。建国后,劳动力数量除三年困难时
期减少外,其他年份皆有增长。1963年,全县共有男女劳动力340068人,其中直接从
事农业生产的296471人,从事林、牧、渔业生产的2348人,从事商业、饮食服务业的
147 9人,从事运输邮电业的1309人,从事文教卫生的898人,从事副业、社办工业、
行政管理等业的14083人,其他劳动力23480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经济政策逐渐开放,产业结构逐步调整,农村劳
力除搞好农林牧副渔等传统性的生产外,开始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转移。1982年,
全县农村劳动力449000人。其中,从事农副业生产的劳力429920人,占农村劳力总数
的95.75%; 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的8225人,占劳力总数的1.83
%;从事商业、饮食、文化、卫生的3864人,占劳力总数的0.86%;另外还有部分劳
力外出务工。到1985年,全县农村劳动力为460200人。其中,从事农副业生产的劳力
429170人,占农村劳力总数的93.26%,比1982年减少了2.49%;从事工业、手工业、
建筑业、 交通运输业的16066人,占劳力总数的3.49%,比1982年上升了1.66%;从
事商业、饮食、文化、卫生的8001人,占劳力总数的1.76%,比1982年上升了0.9%;
从事乡(镇)经济管理的437人,另有部分劳力外出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