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八辑 城乡低保 资料库:牡丹区情资料库 章节:牡丹区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article/88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article/88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八辑 城乡低保


    1997年8月1日,菏泽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经过认真调
查、科学论证、合理定线、制定标准,在菏泽地区率先建立并付注实施了城乡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当年有3858户、6796人城乡居民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其中, 城市保障对象714户,2161人;农村保障对象3144户,4635人,分别占非
农业和农业人口的7.2‰和5.21‰。2002年,牡丹区民政局城市低保办公室成立,
并将农村低保改为农村社会救助,救助资金每人每月一般不超过15元,城市低保
工作逐步走向了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保障对象不断增加,政府
每年投入资金保持90万元, 保障标准由原来的130元,到2005年第四季度提升到
140元, 低保人数3112户,8549人。至2005年底,累计发放保障金3400余万元,
保障对象累计达24200户,84700人。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