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八辑 城乡低保

视图

档案浏览器

   第八辑 城乡低保
1997年8月1日,菏泽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经过认真调 查、科学论证、合理定线、制定标准,在菏泽地区率先建立并付注实施了城乡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当年有3858户、6796人城乡居民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其中, 城市保障对象714户,2161人;农村保障对象3144户,4635人,分别占非 农业和农业人口的7.2‰和5.21‰。2002年,牡丹区民政局城市低保办公室成立, 并将农村低保改为农村社会救助,救助资金每人每月一般不超过15元,城市低保 工作逐步走向了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保障对象不断增加,政府 每年投入资金保持90万元, 保障标准由原来的130元,到2005年第四季度提升到 140元, 低保人数3112户,8549人。至2005年底,累计发放保障金3400余万元, 保障对象累计达24200户,847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