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4月, 菏泽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成立,隶属菏泽市人事局,负责全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
1994年4月,菏泽市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参加养老保险,每月缴纳27
元,其中单位缴纳25元/月,个人缴纳2元/月。1995年元月缴纳比例改为20%,其
中,单位缴纳比例18%,个人缴纳比例2%。
1996年8月,菏泽市人民政府出台了菏政发[1996] 35号文件,在机关事业单
位中启动全员养老保险,各级党政群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事业单位,中央和省
驻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和省另有规定者除外)中的工作人员,民办教师、军队所
属驻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军籍工作人员均需参加养老保险。 根据"以支定收,略有
节余, 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进行筹集,养老保险筹集比例为24.47%,其中单位
缴纳比例22.47%,个人缴纳比例2%,实行差额缴拨,手工结算。
1997年4~6月,率先对全市离退休、退职、享受遗属补助人员进行了资格认
证,稽核出冒领人员200多人,节省养老保险基金100余万元。
1999年7月, 市直全额单位离退休人员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建立了离退休人
员数据库,并将退休工人档案收归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管理。
2000年1月,保费征缴比例为26%,其中单位缴纳比例24%,个人缴纳比例2%。
同时,市直全额退休人员养老金执行档案标准,每月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养
老金。
由于市、乡两级财政困难,在职职工的工资发放不到位,各单位只按实发工
资缴纳保费,根据"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离退休人员也只能按在职人员同
期工资标准领取养老金,加之实行差额缴拨,养老金由单位发放,导致养老金发
放不及时,离退休人员上访时有发生。2000年菏泽市委、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对
年终完不成征缴任务的单位, 实行"一票否决"。2000年7月,对乡镇办事处离休
人员养老金实行了社会化发放。
2001年1月, 对乡镇办事处及部分差额自收自支单位中的退休人员实行了社
会化发放, 比在职职工执行的同期标准高出100元。10月,乡镇办事处退休人员
养老金执行[2001]70号文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并相应增加
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人均80元。
2002年初,与山东大学联合开发养老保险管理软件,将参保人员的基础信息、
单位变更情况、缴费基数、缴费金额、缴费期限以及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领
取养老金数额、数据相片、家庭住址、住宅电话等全部录入微机,建立起参保职
工和离退休人员数据库。是年10月,乡镇办事处退休人员养老金执行了1999年10
月与2001年10月两次正常增加退休费人均40元。
2003年,利用养老保险管理软件实现保费征缴微机结算,提高了工作效率。
针对部分差额、自收自支单位经济效益下滑,无力缴纳保费的客观实际,区法院
劳动保障合议厅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欠费单位的有效资产依法封存、公开拍卖。
是年10月,将区政府招待所0.35公顷土地进行公开拍卖,变现有效资产134万元,
为其职工补缴并预缴了保费。联社、电影公司等单位有效资产也相继进行了变现。
是年7月,乡镇办事处退休人员养老金执行了[2003] 93号文(人均50元)。是年10
月,乡镇办事处退休人员养老金执行[2001] 14号文件的45%(人均45元)及地补30
元。是年,对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采取网上审核,视频认证,在网上与本人对
话,用摄相头抓拍本人照片。
2004年10月,乡镇办事处退休人员养老金执行[2001]14号文的55%(人均55元)。
是年底,与山东大学联合开发了养老金指纹发放系统,该系统融入活体指纹识别、
指纹纸比对、银行在线识别等技防手段,操作简单,安全快捷。
2005年7月, 在劳动保障服务大厅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服务窗口,服务窗口
可为参保单位职工提供申报审核,手续办理,保费结算等"一站式"服务。10月,
乡镇办事处退休人员执行[1999] 78号文件(人均120元)和地方性福利补贴30元,
养老金发放标准达到了档案标准。 同月,全区离休人员执行10%的住房补贴,区
直全额及四城办事处(东城、西城、南城、北城)退休人员执行5%的住房补贴。是
年底,开发网上审核签字软件,通过微机联网,实现了网上审核,网上签字
第三辑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视图
1994年4月, 菏泽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成立,隶属菏泽市人事局,负责全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
1994年4月,菏泽市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参加养老保险,每月缴纳27
元,其中单位缴纳25元/月,个人缴纳2元/月。1995年元月缴纳比例改为20%,其
中,单位缴纳比例18%,个人缴纳比例2%。
1996年8月,菏泽市人民政府出台了菏政发[1996] 35号文件,在机关事业单
位中启动全员养老保险,各级党政群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事业单位,中央和省
驻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和省另有规定者除外)中的工作人员,民办教师、军队所
属驻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军籍工作人员均需参加养老保险。 根据"以支定收,略有
节余, 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进行筹集,养老保险筹集比例为24.47%,其中单位
缴纳比例22.47%,个人缴纳比例2%,实行差额缴拨,手工结算。
1997年4~6月,率先对全市离退休、退职、享受遗属补助人员进行了资格认
证,稽核出冒领人员200多人,节省养老保险基金100余万元。
1999年7月, 市直全额单位离退休人员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建立了离退休人
员数据库,并将退休工人档案收归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管理。
2000年1月,保费征缴比例为26%,其中单位缴纳比例24%,个人缴纳比例2%。
同时,市直全额退休人员养老金执行档案标准,每月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养
老金。
由于市、乡两级财政困难,在职职工的工资发放不到位,各单位只按实发工
资缴纳保费,根据"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离退休人员也只能按在职人员同
期工资标准领取养老金,加之实行差额缴拨,养老金由单位发放,导致养老金发
放不及时,离退休人员上访时有发生。2000年菏泽市委、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对
年终完不成征缴任务的单位, 实行"一票否决"。2000年7月,对乡镇办事处离休
人员养老金实行了社会化发放。
2001年1月, 对乡镇办事处及部分差额自收自支单位中的退休人员实行了社
会化发放, 比在职职工执行的同期标准高出100元。10月,乡镇办事处退休人员
养老金执行[2001]70号文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并相应增加
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人均80元。
2002年初,与山东大学联合开发养老保险管理软件,将参保人员的基础信息、
单位变更情况、缴费基数、缴费金额、缴费期限以及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领
取养老金数额、数据相片、家庭住址、住宅电话等全部录入微机,建立起参保职
工和离退休人员数据库。是年10月,乡镇办事处退休人员养老金执行了1999年10
月与2001年10月两次正常增加退休费人均40元。
2003年,利用养老保险管理软件实现保费征缴微机结算,提高了工作效率。
针对部分差额、自收自支单位经济效益下滑,无力缴纳保费的客观实际,区法院
劳动保障合议厅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欠费单位的有效资产依法封存、公开拍卖。
是年10月,将区政府招待所0.35公顷土地进行公开拍卖,变现有效资产134万元,
为其职工补缴并预缴了保费。联社、电影公司等单位有效资产也相继进行了变现。
是年7月,乡镇办事处退休人员养老金执行了[2003] 93号文(人均50元)。是年10
月,乡镇办事处退休人员养老金执行[2001] 14号文件的45%(人均45元)及地补30
元。是年,对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采取网上审核,视频认证,在网上与本人对
话,用摄相头抓拍本人照片。
2004年10月,乡镇办事处退休人员养老金执行[2001]14号文的55%(人均55元)。
是年底,与山东大学联合开发了养老金指纹发放系统,该系统融入活体指纹识别、
指纹纸比对、银行在线识别等技防手段,操作简单,安全快捷。
2005年7月, 在劳动保障服务大厅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服务窗口,服务窗口
可为参保单位职工提供申报审核,手续办理,保费结算等"一站式"服务。10月,
乡镇办事处退休人员执行[1999] 78号文件(人均120元)和地方性福利补贴30元,
养老金发放标准达到了档案标准。 同月,全区离休人员执行10%的住房补贴,区
直全额及四城办事处(东城、西城、南城、北城)退休人员执行5%的住房补贴。是
年底,开发网上审核签字软件,通过微机联网,实现了网上审核,网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