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5月, 菏泽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成立,负责全市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工作。
1991年,菏泽市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区)之一,根
据国务院[1991]33号文件、省政府[1991]82号和菏泽地区行署[92]28号文件要求,
菏泽市在辛集镇和丹阳办事处积极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至1994年
底,有9700人投保,收取保险费40万元。
1994年,市政府出台《菏泽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菏政发[1994]
51号),全面部署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5月,被山东省确定为全省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调研单位。
1995年,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集中投保活动动员大会,
市六大部门实行包片责任制,各乡镇办事处迅速开展工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
盖面迅速扩大,投保人数达9万余人,基金1000余万元。
1998年8月, 菏泽地区在菏泽市召开全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推广
菏泽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经验。
1999年7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职能及人员归并到菏泽市劳动保障局。
2002年6月, 所辖丹阳、岳程、辛集、佃户屯四个乡镇办事处的农保业务及
投保人员14539人、基金127万元等划归菏泽开发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管理。
2003年4月, 牡丹区在全省率先启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社会化发放。全区
近3000名领取对象凭领取存折可以在全市农村信用社任意一个营业网点方便、快
捷地领取农保养老金。
2004年2月, 牡丹区委组织部和区劳动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农村在职干部
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通知》,在全市率先推行村干部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工作。
2005年4月, 区政府印发《关于外出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的意见》,
明确规定了外出务工人员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 4月24日,劳动保
障部农保司司长赵殿国到牡丹区视察农保工作,要求在全国总结推广牡丹区农保
工作经验。
2005年6月, 区政府印发《牡丹区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开始
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8月,日本专家石里宏先生来牡丹区考察,
为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新与管理规范中日合作项目作前期调研工作。
第二辑 农村养老保险
视图
1991年5月, 菏泽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成立,负责全市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工作。
1991年,菏泽市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区)之一,根
据国务院[1991]33号文件、省政府[1991]82号和菏泽地区行署[92]28号文件要求,
菏泽市在辛集镇和丹阳办事处积极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至1994年
底,有9700人投保,收取保险费40万元。
1994年,市政府出台《菏泽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菏政发[1994]
51号),全面部署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5月,被山东省确定为全省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调研单位。
1995年,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集中投保活动动员大会,
市六大部门实行包片责任制,各乡镇办事处迅速开展工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
盖面迅速扩大,投保人数达9万余人,基金1000余万元。
1998年8月, 菏泽地区在菏泽市召开全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推广
菏泽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经验。
1999年7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职能及人员归并到菏泽市劳动保障局。
2002年6月, 所辖丹阳、岳程、辛集、佃户屯四个乡镇办事处的农保业务及
投保人员14539人、基金127万元等划归菏泽开发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管理。
2003年4月, 牡丹区在全省率先启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社会化发放。全区
近3000名领取对象凭领取存折可以在全市农村信用社任意一个营业网点方便、快
捷地领取农保养老金。
2004年2月, 牡丹区委组织部和区劳动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农村在职干部
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通知》,在全市率先推行村干部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工作。
2005年4月, 区政府印发《关于外出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的意见》,
明确规定了外出务工人员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 4月24日,劳动保
障部农保司司长赵殿国到牡丹区视察农保工作,要求在全国总结推广牡丹区农保
工作经验。
2005年6月, 区政府印发《牡丹区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开始
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8月,日本专家石里宏先生来牡丹区考察,
为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新与管理规范中日合作项目作前期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