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辑 劳动工资 资料库:牡丹区情资料库 章节:牡丹区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article/87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article/87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五辑 劳动工资
工资管理体制 工资制度根据"按劳分配"、"统一管理"的原则制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实 行并加强了工资的计划管理,管理权限逐级集中于中央,形成了高度集中统一的 工资管理体制。1985年,菏泽市进行工资制度改革。国营企业、县级以上集体企 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均在改革范围。改革的主要内容:企业职工工资与机关、 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脱钩,而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企业工人、干部从1985年 7月实行新的工资标准, 套入新的工资等级;调整地区类别;提高学徒工津贴标 准和新参加工作职工的工资待遇,调整、建立岗位津贴。 工资管理制度 企业工人基本工资制度 1986~1994年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根据按劳分配 的原则,结合菏泽市工资实际情况,菏泽市国营、集体企业,按各产业在国民经 济中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工作条件,分产业制订了生产工人工资标准。 1994年,工人工资形式由等级工资制套改为技能工资制,按技能确定工人工 资标准。 1999年开始,在技能工资的基础上,开始在企业设立岗位工资,对工人基本 工资制度作了有益探索,一般都按照若干劳动要素,通过测评,进行岗位评估, 按岗位确定工资。岗位测评的劳动要素,有的归纳为技术高低、责任大小、劳动 条件、劳动强度4个要素。有的归纳为劳动条件(含劳动强度) 、技术条件、责任 作用3个要素。 都力求全面衡量劳动质量,确定工资。在进行岗位测评时,一般 都分别把几个要素,分解为若干子要素定出若干标准,通过骨干和群众相结合, 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测评,划分若干类岗位、档次,制订各个岗位规范,分 别确定不同的岗位工资标准。对关键岗位和苦、脏、累、险岗位,一线生产工人, 确定较高的工资标准。按岗位确定工资的具体形式随行业特点不同而不尽相同。 2005年11月, 发布部分职位高、中、低3个档次的工资指导价位。建立劳动 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工资分配进行指导和间接调 控的一种方式。其目的在于逐步将市场机制引入企业内部分配,使企业工资分配 围绕劳动力市场价格进行,有助于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各类人员的工资关系, 促进劳动力市场形成合理的价格水平,调节劳动力供求关系,提高劳动力市场运 作的整体效率。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时制。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是实现灵活就业 的主要方式,为进一步促进劳动力市场机制发育,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经省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同意,2003年12月,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公布区非全日制用工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6元。 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基本工资制度 1985年,根据《企业干部 自费浮动工资标准控制数》和《厂级领导干部职务工资等级线》,菏泽市各企业 建立干部自费浮动工资标准确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推动劳动力市场建设 与工资分配法制化,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1996年,菏泽市 率先在全地区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各年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1996年7月1日~1999年6月30日 200元/人/月。1999年7月1日~2001年6月30 日 260元/人/月。 2001年7月1日~2002年9月30日290元/人/月。2002年10月1日 ~2004年12月30日 310元/人/月。2005年1月1日~380元/人/月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2003年,牡丹区启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这一工资制度遵循市场机制,调节 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 相结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职工实际工资水平在企业发展的基础上 合理增长,逐步建立起企业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的自主决定工资的机制。 工资调整 1986~2001年,牡丹区共调资17次。这些工资调整,在国家规定的政策和增 资指标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作了具体安排,并对工资等级制度存在的问题, 结合调整工资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进。2001年后,政府对企业进一步放权,工资 形式发生巨大变化,除为新参加工作人员进行定级和设岗之外,牡丹区职工没有 再统一调资,根据经济状况和企业实际,对企业职工实行宏观调控,公布了岗位 工时制等更加灵活的工资形式,工资分配形式放开搞活,从而使企业在分配上有 更大的自主权,增强了企业的活力。 各年度调资情况及薪资水平 ┏━━━┯━━━━━━━━━┯━━━━━━━━━━━━━┯━━━━━┯━━━━━━┯━━━━━━┓ ┃ 年限 │ 工资形式 │ 调资文号 │ 调资内容 │平均升资(元│人均年工资(┃ ┃ │ │ │ │) │元) ┃ ┠───┼─────────┼─────────────┼─────┼──────┼──────┨ ┃ 1986 │ 等级工资制 │ 鲁政发(1985)92号 │ 升一级 │ 10 │ 1020 ┃ ┠───┼─────────┼─────────────┼─────┼──────┼──────┨ ┃ 1987 │ 等级工资制 │鲁劳薪(1986)306号 │半级或一级│ 7 │ 1073 ┃ ┠───┼─────────┼─────────────┼─────┼──────┼──────┨ ┃ 1987 │ 等级工资制 │ 鲁劳薪(1986)393号 │由四类区改│ 1 │ 1104 ┃ ┃ │ │ │为六类区、│ │ ┃ ┃ │ │ │由四八制改│ │ ┃ ┃ │ │ │为五八制 │ │ ┃ ┠───┼─────────┼─────────────┼─────┼──────┼──────┨ ┃ 1989 │ 等级工资制 │ 鲁劳薪(1989)80号 │应知应会半│ 9 │ 1212 ┃ ┃ │ │ │级或一级 │ │ ┃ ┠───┼─────────┼─────────────┼─────┼──────┼──────┨ ┃ 1989 │ 等级工资制 │ 鲁劳薪(1989)179号 │浮动工资标│ 10 │ 1332 ┃ ┃ │ │ │准 │ │ ┃ ┠───┼─────────┼─────────────┼─────┼──────┼──────┨ ┃ 1990 │ 等级工资制 │ 鲁政发(1990)20号 │ 一级 │ 12.5 │ 1482 ┃ ┠───┼─────────┼─────────────┼─────┼──────┼──────┨ ┃ 1991 │ 等级工资制 │ 鲁劳薪(1991)220号 │ 半级 │ 6 │ 1554 ┃ ┠───┼─────────┼─────────────┼─────┼──────┼──────┨ ┃ 1992 │ 等级工资制 │ 鲁劳薪(1991)291号 │ 一级 │ 15.5 │ 1740 ┃ ┠───┼─────────┼─────────────┼─────┼──────┼──────┨ ┃ 1993 │ 等级工资制 │鲁劳薪(1993)88号 │执行工龄工│ 每年1元 │ 1756 ┃ ┃ │ │ │资 │ │ ┃ ┠───┼─────────┼─────────────┼─────┼──────┼──────┨ ┃ 1993 │ 等级工资制 │ 菏劳薪(1993)103号 │半级或一级│ 12 │ 1900 ┃ ┠───┼─────────┼─────────────┼─────┼──────┼──────┨ ┃ 1994 │ 技能工资制 │ 鲁劳发(1994)368号 │由等级工资│ 125 │ 3400 ┃ ┃ │ │ │套改为技能│ │ ┃ ┃ │ │ │工资 │ │ ┃ ┠───┼─────────┼─────────────┼─────┼──────┼──────┨ ┃ 1996 │ 技能工资制 │ 菏劳薪(1996)7号 │ 一级 │ 13 │ 3556 ┃ ┠───┼─────────┼─────────────┼─────┼──────┼──────┨ ┃ 1997 │ 技能工资制 │ 菏劳薪(1997)3号 │ 两级 │ 26 │ 3868 ┃ ┠───┼─────────┼─────────────┼─────┼──────┼──────┨ ┃ 1998 │ 技能工资制 │ 菏劳薪(98)108号元 │ 两级 │ 30 │ 4180 ┃ ┠───┼─────────┼─────────────┼─────┼──────┼──────┨ ┃ 1999 │岗位技能工资制 │ 鲁劳发(199)71号 │提高工资标│ 260 │ 6860 ┃ ┃ │ │ │准、执行岗│ │ ┃ ┃ │ │ │位工资、部│ │ ┃ ┃ │ │ │分升两级 │ │ ┃ ┠───┼─────────┼─────────────┼─────┼──────┼──────┨ ┃ 2001 │岗位技能工资制 │ 鲁劳社(2001)42号 │提高岗位、│ 175 │ 8960 ┃ ┃ │ │ │技能工资标│ │ ┃ ┃ │ │ │准 │ │ ┃ ┗━━━┷━━━━━━━━━┷━━━━━━━━━━━━━┷━━━━━┷━━━━━━┷━━━━━━┛ 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 国家对新参加工作的各类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及社会招收人员的工资待遇, 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作了相应的规定,区劳动保障部门依据省市文件精神对 新参加工作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1998年,为扩大企业分配自主权,对新参 加的工作人员进行技能考核,考核优秀的人员可以提前定级。 津贴福利 职工津(补)贴 为补偿职工特殊劳动消耗所建立的津贴,包括施工和流动施 工津贴、班主任津贴、夜班津贴、高温津贴等;为补助职工生活费的额外支出所 实行的补贴,包括副食品价格补贴、外勤伙食补贴、回族职工伙食补贴、上下班 交通费补贴等;为保证职工身体健康而建立的津贴。包括保健津贴、医疗卫生防 疫津贴等;为鼓励职工提高文化、科学技术水平而建立的津贴,包括科研津贴、 优秀运动员技术补贴、书报费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