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辑 劳动合同与劳动仲裁 资料库:牡丹区情资料库 章节:牡丹区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article/87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article/87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辑 劳动合同与劳动仲裁
牡丹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积极处理劳动争议,强化预防,注重调解,全区劳 动争议发生率较低。 1984年,作为菏泽地区唯一的试点县市,菏泽市在国营企业开始试行新招收 的合同制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1989年初,狠抓企业调解组织的建设,在全市120 家企业均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配备调解干部672名,占调解干部总人数 的93.9%,形成了处理劳动争议的第一道防线。1989年11月~1990年2月,在全市 举办3期大型培训班,8期小型培训班,120家企业劳动工资科长和工会主席800多 人参加学习。1991年开始,订购发放《劳动争议处理手册》、《劳动争议与处理》 等业务书籍700多册,编印发放《处理违规职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工作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图》1400份。1991年,在对4160份劳动合同鉴证时,纠正不 符合国家规定的合同908份,占21.8%,排除不少易发劳动争议隐患。1992~1993 年,贯彻国家劳动部关于"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律送劳动部门予以鉴证"的通知精 神,较早开展了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并在菏泽地区率先实行劳动合同鉴证制度, 为189个(次)单位鉴证劳动合同9100份。1995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 布实施后,菏泽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1998年,21个乡镇办事处均劳动关系协 调委员会, 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1999年6月,举办应诉代理人培训班,有50家 企业103人参加。 2005年12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山东省劳动 合同条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职工身份工作 人员签订鉴证劳动合同工作。 对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机构实行"先调解,后仲裁"和"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公正及时地处理,维护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1991年, 试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提高办案质量。1991年5月,第一次开庭审 理因开除引起的劳动争议案。申诉人菏泽市农行职工任丽涛因感染胸膜炎加之妊 娠反应,经黄罡营业所主任审批,先后请假54天,被诉人菏泽市农行以申诉人经 常不遵守劳动纪律, 1991年3月至12月期间累计旷工94天,以经批评教育无效为 由,作出了对任丽涛的开除决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组成仲裁庭,第一次 开庭审理了此案。经调解无效后,作出了市农行收回除名决定,恢复任丽涛工作 的裁决,依法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986~2005年,牡丹区受理劳动争议案416件,其中合同争议195件,占47%; 开除争议21件,占5%;除名争议83件,占20%;辞退违纪职工争议54件,占13%; 保险福利争议63件, 占15%。结案413件,结案率99%。其中裁决175件,占42%; 调解241件,占58%。处理结果,职工胜诉125件,占30%;企业胜诉108件,占26%; 双方部分胜诉、部分败诉183件,占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