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救济
牡丹区各级党委、政府在历次灾害面前,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
全和生活疾苦放在首要位置。
1993年菏泽市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后,市委、市政府组织各级各部门迅速赶赴
灾区一线,指挥救灾,积极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一是组织群众排出田间积水,
抢救补种农作物2.67万公顷。 二是因地制宜帮助2.1万户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项目, 收益205.9万元。 三是搞好劳务输出, 输出劳动力3.5万人, 增加收入
701.8万元。 四是组织群众开展互助互济活动,互济款21.3万元,粮食50.2吨,
砖瓦木料等折款180.2万元, 募捐和接受捐款508.6万元、 面粉16.6吨、方便面
1500箱、化肥51吨、药品折款7.3万元、衣物11700件,半月内所有倒房、损房得
到新建和修缮,确保了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大灾之年无大疫。
1996年遭受黄河泛滥灾害后,市委、市政府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和财产,动员
全市干部群众进行抗灾自救。市财政拨专款30万元,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折款
56.6万元, 迁安灾民1250人。为摆脱洪水对滩区群众的长期威胁,各级投资355
万元, 新建房屋1000余间,首先将李庄集乡王盛屯村的171户滩区群众迁安到黄
河大堤以南,此村被誉为"黄河滩区小康第一村"。1996年灾区建房之后,1997年
加大了黄河滩区村民搬迁工作的力度和资金投入,对原李庄集乡闫楼、张楼两村
全部进行了搬迁。 两村总占地面积16.67公顷,按照布局合理、经济实用、造型
美观的原则, 进行了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集中兴建,总投资890万元,新建房
屋1876间。1997年11月,两村群众全部统一搬入新居。
2003年洪涝灾害发生后, 牡丹区委、 区政府精心组织,及时排除田间积水
2066.67公顷,通过搭建窝棚、合理借住、村委会办公室安居等方式转移安置186
户764人, 为177户危房群众临时修复了房屋。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利用"八个一
点"(上级争取一点、银行贷款解决一点、区乡财政挤一点、旧房物料凑一点、社
会各界捐一点、亲朋好友支援一点、义务出工省一点、个人设法拿一点)的办法,
开展了"千户安居"工程, 共计投资800余万元,修缮和新建房屋1000余间,使所
有倒房户、危房户当年在入冬前全部搬进新居。
敬老院建设
1986年,牡丹区开始大力兴办农村敬老院。 1996年就实现了一乡一院目标。
2005年,全区共有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对象2317人,其中集
中供养960人,分散供养1357人。2005年,在何楼、马岭岗、王浩屯3处敬老院进
行建设试点,山东省在牡丹区召开了五保供养工作现场会议。牡丹区五保费用在
全省率先实现了乡镇统筹,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人均收入的生活水平。税费改革
后,五保费用实行了省、市、区、乡四级联保制度。各敬老院普遍开展了种植、
养殖、加工、经商等活动,年收入在30万元以上。全区先后有金堤、何楼、吴店、
沙土、高庄、李村、都司、侯集、丹阳、佃户屯等10处敬老院被省政府、省老龄
委评为文明敬老院, 皇镇、庞王、牡丹、北城、马岭岗、王浩屯、小留等7处敬
老院被市政府评为文明敬老院。何楼敬老院院长李信荣、金堤敬老院院长马守仁、
吴店敬老院服务员吴凤英、都司敬老院服务员姜武福等被评为省模范敬老院院长
或优秀服务员。
社会救助
1999年开始,牡丹区积极开展了社会救助试点工作。采取部门联户、企业联
户、城乡党员干部联户、先富户联户的形式,与帮扶户结成对子,实行一对一帮
扶。通过指路子、供信息、捐资金、上项目、教技术等措施,使帮扶对象依靠自
身力量,在外力的扶持下尽快摆脱贫困。全区城乡均建立了社会救助站,制定了
城乡低保优惠政策,推行了农村"两证一卡"、"城乡低保对象爱心医疗救助证"、"
城乡大病医疗救助证"等一系列社会救助活动。累计参加帮扶单位130余个,参与
帮扶人员9850人次,被帮扶受益对象1980户6308人。救助制度建立以来,全区累
计投入帮扶资金171万元,提供致富信息3000余条,参加技术培训人员达1.7万余
人次, 上短平快经营项目1078个, 组织劳务输出2.7万余人, 安置再就业人员
2100人。帮扶活动使623户,2058人摆脱了贫困,走向了富裕之路。
城乡低保
经过认真调查、科学论证、合理定线、制定标准,1997年8月1日,菏泽市在
菏泽地区率先建立并付诸实施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 当年有3858户
6796人城乡居民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其中,城市保障对象714户2161人,农村
保障对象3144户4635人, 分别占非农业和农业人口的7.2‰和5.21‰。2002年,
牡丹区将农村低保改为农村社会救助。政府投入资金每年均保持在90万元以上,
保障标准由原来的130元提升到2005年的140元,低保人数达到3112户8549人。至
2005年,累计发放保障金3400余万元,保障对象2.42万户8.47万人。
第二辑 救济救助
视图
救灾救济
牡丹区各级党委、政府在历次灾害面前,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
全和生活疾苦放在首要位置。
1993年菏泽市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后,市委、市政府组织各级各部门迅速赶赴
灾区一线,指挥救灾,积极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一是组织群众排出田间积水,
抢救补种农作物2.67万公顷。 二是因地制宜帮助2.1万户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项目, 收益205.9万元。 三是搞好劳务输出, 输出劳动力3.5万人, 增加收入
701.8万元。 四是组织群众开展互助互济活动,互济款21.3万元,粮食50.2吨,
砖瓦木料等折款180.2万元, 募捐和接受捐款508.6万元、 面粉16.6吨、方便面
1500箱、化肥51吨、药品折款7.3万元、衣物11700件,半月内所有倒房、损房得
到新建和修缮,确保了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大灾之年无大疫。
1996年遭受黄河泛滥灾害后,市委、市政府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和财产,动员
全市干部群众进行抗灾自救。市财政拨专款30万元,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折款
56.6万元, 迁安灾民1250人。为摆脱洪水对滩区群众的长期威胁,各级投资355
万元, 新建房屋1000余间,首先将李庄集乡王盛屯村的171户滩区群众迁安到黄
河大堤以南,此村被誉为"黄河滩区小康第一村"。1996年灾区建房之后,1997年
加大了黄河滩区村民搬迁工作的力度和资金投入,对原李庄集乡闫楼、张楼两村
全部进行了搬迁。 两村总占地面积16.67公顷,按照布局合理、经济实用、造型
美观的原则, 进行了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集中兴建,总投资890万元,新建房
屋1876间。1997年11月,两村群众全部统一搬入新居。
2003年洪涝灾害发生后, 牡丹区委、 区政府精心组织,及时排除田间积水
2066.67公顷,通过搭建窝棚、合理借住、村委会办公室安居等方式转移安置186
户764人, 为177户危房群众临时修复了房屋。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利用"八个一
点"(上级争取一点、银行贷款解决一点、区乡财政挤一点、旧房物料凑一点、社
会各界捐一点、亲朋好友支援一点、义务出工省一点、个人设法拿一点)的办法,
开展了"千户安居"工程, 共计投资800余万元,修缮和新建房屋1000余间,使所
有倒房户、危房户当年在入冬前全部搬进新居。
敬老院建设
1986年,牡丹区开始大力兴办农村敬老院。 1996年就实现了一乡一院目标。
2005年,全区共有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对象2317人,其中集
中供养960人,分散供养1357人。2005年,在何楼、马岭岗、王浩屯3处敬老院进
行建设试点,山东省在牡丹区召开了五保供养工作现场会议。牡丹区五保费用在
全省率先实现了乡镇统筹,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人均收入的生活水平。税费改革
后,五保费用实行了省、市、区、乡四级联保制度。各敬老院普遍开展了种植、
养殖、加工、经商等活动,年收入在30万元以上。全区先后有金堤、何楼、吴店、
沙土、高庄、李村、都司、侯集、丹阳、佃户屯等10处敬老院被省政府、省老龄
委评为文明敬老院, 皇镇、庞王、牡丹、北城、马岭岗、王浩屯、小留等7处敬
老院被市政府评为文明敬老院。何楼敬老院院长李信荣、金堤敬老院院长马守仁、
吴店敬老院服务员吴凤英、都司敬老院服务员姜武福等被评为省模范敬老院院长
或优秀服务员。
社会救助
1999年开始,牡丹区积极开展了社会救助试点工作。采取部门联户、企业联
户、城乡党员干部联户、先富户联户的形式,与帮扶户结成对子,实行一对一帮
扶。通过指路子、供信息、捐资金、上项目、教技术等措施,使帮扶对象依靠自
身力量,在外力的扶持下尽快摆脱贫困。全区城乡均建立了社会救助站,制定了
城乡低保优惠政策,推行了农村"两证一卡"、"城乡低保对象爱心医疗救助证"、"
城乡大病医疗救助证"等一系列社会救助活动。累计参加帮扶单位130余个,参与
帮扶人员9850人次,被帮扶受益对象1980户6308人。救助制度建立以来,全区累
计投入帮扶资金171万元,提供致富信息3000余条,参加技术培训人员达1.7万余
人次, 上短平快经营项目1078个, 组织劳务输出2.7万余人, 安置再就业人员
2100人。帮扶活动使623户,2058人摆脱了贫困,走向了富裕之路。
城乡低保
经过认真调查、科学论证、合理定线、制定标准,1997年8月1日,菏泽市在
菏泽地区率先建立并付诸实施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 当年有3858户
6796人城乡居民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其中,城市保障对象714户2161人,农村
保障对象3144户4635人, 分别占非农业和农业人口的7.2‰和5.21‰。2002年,
牡丹区将农村低保改为农村社会救助。政府投入资金每年均保持在90万元以上,
保障标准由原来的130元提升到2005年的140元,低保人数达到3112户8549人。至
2005年,累计发放保障金3400余万元,保障对象2.42万户8.47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