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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辑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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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辑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
1986年4月,菏泽市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有关工厂进行尘毒监测,全市接尘、 毒工厂22个,接尘毒点数52个,接触人数1401人,测尘毒点为34个,占应测点数 的65.4%,合格点数21个,合格率61.8%。通过监测建立了档案。 1986年,市、乡级医院使用X光机有20个医院,共有医用X光机23台,安装防 护设备的有17台,占应按装X光机的73.9%;验收监测17台,其中符合国家标准13 台,合格率达76.5%。 1987年,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工厂按《工厂基本概况调查表》进行了摸底,对 接尘工人进行了详细的查体, 共查26个市直工厂,查体人数为629人,其中接触 有机粉尘的工厂10个,查体257人,接触无机粉尘工厂16个,查体372人。查出各 种疾病患者197人, 占查体人数的31.3%,查出可疑矽肺1例。测扬尘点28个,符 合国家标准的6个,合格率占21.4%,最高超出国家标准180多倍。 1989年,重点开展市以上尘毒点的监测,市以上尘毒点63个,监测50个,监 测率达79.4%,乡镇企业尘毒点31个,监测11个,监测率35.5%。积极贯彻尘肺病 管理条例,大力开展了对接尘接毒工人的健康查体,应查620人,实查560人,查 体率90.3%,对查出病人提出了合理的劳动保护措施。 1990年,国营企业有害作业点11个,查体246人,达标点数为6个;县以上集 体企业有害作业点数为32个,查体315人,达标点18个;乡镇企业有害点数31个, 查体32人, 达标5个;接尘工人应查体520人,实查482人,未发现职业病患者; 对接铅、苯、汞作业工人查体81人,未发现中毒。 1992年, 举办两期企业厂长、经理培训班,培训138人,宣传贯彻了劳动卫 生有关法规法律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1994年,卫生部门对全市42名放射人员,全部建立了放射人员个人剂量健康 档案, 建档率为100%,X线防护知识培训率为100%。1994年5月对X光机全部进行 了监测,通过监测统一发放了《许可证》,并要求从业人员严格持证上岗。 1995年,市卫生防疫站劳动卫生科与食品卫生科、环境卫生科、学校卫生科 合并,变单一执法为综合执法,成立卫生综合监督办公室,下设四个监督科和办 证室。卫生监督四科主要负责辖区内劳动卫生和学校卫生工作。 1997年1月, 机构改革,市卫生局成立公共卫生监督所,收回防疫站卫生监 督人员,在原卫生监督四科的基础上,对卫生监督人员重新充实调整,重新划分 科室,成立新的卫生监督办、卫生监督一、二科和办证室,其职能是辖区内的劳 动卫生、学校卫生。 1999年5月, 根据省卫生厅及地区防疫站文件精神,开展了建筑材料放射物 质的监督监测工作。 2004年4月, 牡丹区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分离,劳动卫生与职业病 防治工作归属区卫生局公共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