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辑 组织建设 资料库:牡丹区情资料库 章节:牡丹区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article/70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article/70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辑 组织建设
根据中共中央(1981) 11号文件和(1985)22号文件精神,本着"减少数量、提 高质量、 突出重点、打好基础"的方针,菏泽市在原有的基础上对民兵组织进行 了大的调整,在全市乡镇和企事业单位都建立了民兵组织。民兵总数为236542人, 另有战争初期兵员参战对象1400人 (其中退伍军人374人) , 共建1个团4个营。 1984年取消兵员对象,全市民兵总数为88509人,共组建1个团39个营134个连。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三资企业"、"独资企业"和个 体私营企业相继出现,农村人口外出务工大量拥入城市,民兵工作出现了许多新 情况和新问题,民兵的组织建设必须进行相应调整。规定在"三资企业",股份制 企业和集体企业,凡党组织健全、生产经营稳定、适龄人员多的,应建立民兵组 织。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附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医疗 卫生等单位,可根据专业性质组建民兵专业技术分队。街道办企业和由街道代管 的企业,适龄青年比较多的,也应建立民兵组织,归街道武装部领导。至2005年 底, 牡丹区武装部共建有57个基层武装部,39个民兵营、715个民兵连,共编有 民兵83233人(其中基干民兵8380人、普通民兵7485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