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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辑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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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辑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司法所建设 1984年11月,菏泽市36个乡镇办事处均配设司法助理员。1989年10月成立乡 镇办事处司法所,原司法助理员担任司法所所长。1992年12月,根据省司法厅要 求,开展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丹阳办事处司法所、金堤镇司法所被省 司法厅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2000年,全省县乡机构改革,由36个司法所 合并为21个司法所。 司法所设接待室、"148"值班室、调解庭、档案室、安置帮 教办公室。 基层调解组织 1996年菏泽市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658个,调解员2217名。2000年6月建立司 法调解中心21个,工作人员53名。司法调解中心以司法所为主,各职能部门共同 参与。司法调解办公室设在司法所。2003年设立首席人民调解员,选聘首席调解 员21人。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986年6 ~12月,菏泽市在36处乡镇办事处相继成立了法律服务站,由司法 助理员兼任站长。法律服务站的职责:一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搞 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二是协助基层人民政府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三是为公证处介绍公证业务,协助办理公证辅助性工作。四是解答法律咨询,代 写法律文书。五是为乡镇企业、经济联合体、专业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六是承 办乡镇政府和上级司法机关交办的其它司法业务。1989年法律服务站更名为法律 服务所,与司法所合署办公。在工作上既开展有偿服务,又承担基层司法行政管 理。2000年12月根据《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脱钩改制的实施意见》, 牡丹区21个乡镇办事处的法律服务所全部与挂靠单位脱钩,成为自主执业、自收 自支、自担风险、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平等竞争的独立机构。2001年,牡丹区 申请注册菏泽牡丹权维法律服务所、菏泽牡丹三为法律服务所、菏泽牡丹北斗法 律服务所、菏泽牡丹创兴法律服务所、菏泽牡丹众托法律服务所。2002年申请注 册菏泽牡丹旭东法律服务所5个法律服务所, 。2003年申请注册菏泽牡丹诚锐法 律服务所。至2005年底,牡丹区共注册7个法律服务所,注册法律工作者51人。 安置帮教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 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待特定对象(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 导帮教管理活动。1998年牡丹区司法局正式设立安置帮教办公室。 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 2003年5月17日, 牡丹区法律工作者协会成立,协会共吸收会员47人、团体 会员5人。2004年9月28日协会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