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辑 控告申诉 资料库:牡丹区情资料库 章节:牡丹区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article/67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article/67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五辑 控告申诉


    1986年,牡丹区检察院设置"控诉箱"和"检举箱",受理群众控告、举报,并
积极开展初查工作。1986~1996年,控告申诉部门共受理各类信访线索1128件,
初查728件,移交本院自侦部门74件。1996年,区检察院按照"严格登记、规范流
程、 运转有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形成了"两级管理,三次分流,统一反馈"的
线索管理机制。 2003年7月,区检察院创新接访方式,推行了来访者自由选择接
访人制度。 至2005年,控告申诉部门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325件,初查627件,
移送本院自侦部门侦查89件。有80余位来访者自由选择了接访人,提升了接访工
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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