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刑事犯罪
1994~2005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2537起, 逮捕犯罪嫌疑人9266名,追缴
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2984.08万元。
1994~1995年先后开展多次专项斗争,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专项斗争、打击
诈骗犯罪专项斗争、打击抢劫、盗窃犯罪专项斗争、打击城区拦路抢劫犯罪专项
斗争。开展侦查破案和专项打击工作,杀人案立22起,破19起。开展春季专项打
击、夏季百日会战、秋季百日功势、冬季百日攻坚、打击车匪路霸和盗抢机动车
专项斗争、 "打拐"专项斗争。1997年6月,公安部党委部署开展刑侦改革后,菏
泽市公安局建立了覆盖社会面的责任区刑警队,实现了侦审一体化,理顺了刑侦
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了刑侦工作机制。通过改革,刑侦队伍不断优化刑侦警力
资源配置,不断完善刑侦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侦查破案效能和执法办案水平明
显提高,刑侦队伍建设和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刑侦工作整体水平有了大幅提升。
2004年,全队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100余起,逮捕、劳教、直诉各类犯罪嫌疑人
2980余人, 年均突破了千人大关,位居全省同级公安机关前列,辖区命案连续
几年破案率均高于93%以上。
打击黄赌毒犯罪
1994~2005年,牡丹区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文化娱乐环境,紧
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体要求,以维护社会稳定,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为目标,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刑事犯罪案
件207起,主要以黄、赌案件为主。
打击经济犯罪
1986~2005年,打击经济犯罪任务主要由经文保大队承担。
1986~1990年,经济犯罪平均每年20余起,主要是职务侵占、持有和使用假
币、挪用资金等犯罪。1990年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经济犯罪逐渐上
升。1998~2000年,平均每年立案达40余起,合同诈骗、贷款诈骗等犯罪增势明
显。2003~2005年,各类诈骗和偷税犯罪明显增多,且案件涉及面广、涉案数额
较大,诈骗犯罪呈现跨区域、流窜团伙作案,并且发案周期长,破案难度大,取
证较困难。作案成员以公司企业管理人员和单位职员居多,涉及犯罪的领域主要
是涉税、职务侵占、诈骗、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票据诈骗、贷款诈骗挪用资金
等经济犯罪。
1998年,菏泽市公安局在经文保科设立经济犯罪举报中心,向社会公布专门
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举报,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公安机关以维护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 保护国家和个人经济利益为目标,大力加强"经济110建设",采取
多种措施,严厉打击各类经济领域犯罪行为,2003~2005年,共破获各类经济大
要案52起,挽回经济损失2000万元。
110报警服务
1994年前,公安110的前身是匪警举报电话。1994年8月15日,菏泽市公安局
成立巡警大队,主要职责是在城区主要街道徒步巡逻。1996年12月28日,成立指
挥中心110指挥调度科, 市公安局巡警大队成立110接警中队,主要承担110出警
任务,政府投资配备4辆敞蓬吉普车、5辆摩托三轮车用于接处警和巡逻,由徒步
巡逻变为流动接警。1997年,通过学习漳州110,实行"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
险必抢、有求必应"的"四有四必"承诺和工作运行机制。1997年上旬,110指挥中
心安装了110电脑报警系统, 成立了集电力、自来水、消防、煤气等部门联合的
社会联动报警求助系统,在城区主要街道广泛设立IC卡电话报警装置,为群众紧
急救助提供便利。
1999年,菏泽市公安局巡警大队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基层单位。至2005年,
牡丹公安110共接处警达2万余起,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全区的社会
治安稳定。
第二辑 打击犯罪
视图
打击刑事犯罪
1994~2005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2537起, 逮捕犯罪嫌疑人9266名,追缴
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2984.08万元。
1994~1995年先后开展多次专项斗争,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专项斗争、打击
诈骗犯罪专项斗争、打击抢劫、盗窃犯罪专项斗争、打击城区拦路抢劫犯罪专项
斗争。开展侦查破案和专项打击工作,杀人案立22起,破19起。开展春季专项打
击、夏季百日会战、秋季百日功势、冬季百日攻坚、打击车匪路霸和盗抢机动车
专项斗争、 "打拐"专项斗争。1997年6月,公安部党委部署开展刑侦改革后,菏
泽市公安局建立了覆盖社会面的责任区刑警队,实现了侦审一体化,理顺了刑侦
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了刑侦工作机制。通过改革,刑侦队伍不断优化刑侦警力
资源配置,不断完善刑侦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侦查破案效能和执法办案水平明
显提高,刑侦队伍建设和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刑侦工作整体水平有了大幅提升。
2004年,全队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100余起,逮捕、劳教、直诉各类犯罪嫌疑人
2980余人, 年均突破了千人大关,位居全省同级公安机关前列,辖区命案连续
几年破案率均高于93%以上。
打击黄赌毒犯罪
1994~2005年,牡丹区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文化娱乐环境,紧
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体要求,以维护社会稳定,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为目标,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刑事犯罪案
件207起,主要以黄、赌案件为主。
打击经济犯罪
1986~2005年,打击经济犯罪任务主要由经文保大队承担。
1986~1990年,经济犯罪平均每年20余起,主要是职务侵占、持有和使用假
币、挪用资金等犯罪。1990年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经济犯罪逐渐上
升。1998~2000年,平均每年立案达40余起,合同诈骗、贷款诈骗等犯罪增势明
显。2003~2005年,各类诈骗和偷税犯罪明显增多,且案件涉及面广、涉案数额
较大,诈骗犯罪呈现跨区域、流窜团伙作案,并且发案周期长,破案难度大,取
证较困难。作案成员以公司企业管理人员和单位职员居多,涉及犯罪的领域主要
是涉税、职务侵占、诈骗、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票据诈骗、贷款诈骗挪用资金
等经济犯罪。
1998年,菏泽市公安局在经文保科设立经济犯罪举报中心,向社会公布专门
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举报,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公安机关以维护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 保护国家和个人经济利益为目标,大力加强"经济110建设",采取
多种措施,严厉打击各类经济领域犯罪行为,2003~2005年,共破获各类经济大
要案52起,挽回经济损失2000万元。
110报警服务
1994年前,公安110的前身是匪警举报电话。1994年8月15日,菏泽市公安局
成立巡警大队,主要职责是在城区主要街道徒步巡逻。1996年12月28日,成立指
挥中心110指挥调度科, 市公安局巡警大队成立110接警中队,主要承担110出警
任务,政府投资配备4辆敞蓬吉普车、5辆摩托三轮车用于接处警和巡逻,由徒步
巡逻变为流动接警。1997年,通过学习漳州110,实行"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
险必抢、有求必应"的"四有四必"承诺和工作运行机制。1997年上旬,110指挥中
心安装了110电脑报警系统, 成立了集电力、自来水、消防、煤气等部门联合的
社会联动报警求助系统,在城区主要街道广泛设立IC卡电话报警装置,为群众紧
急救助提供便利。
1999年,菏泽市公安局巡警大队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基层单位。至2005年,
牡丹公安110共接处警达2万余起,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全区的社会
治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