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辑 政策法规 资料库:牡丹区情资料库 章节:牡丹区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article/6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article/6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6~2005年,牡丹区相继出台了《菏泽市城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菏泽市实施〈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细则》、《菏泽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暂行规定》、《牡丹区委、牡丹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关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方面的文件。这些文件大体可分为 两类:一类是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计划生育工作精神,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制订的有关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规范管理的文件;另一类是为贯彻落实好上 级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精神,提高牡丹区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工作水平,制订的 有关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管理和违法生育当事人处理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