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辑 工资福利 资料库:牡丹区情资料库 章节:牡丹区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article/58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article/58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五辑 工资福利


    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后,牡丹区国家机关行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均改成以
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奖励工
资4个部分组成。
    1993年10月,按国发[1993]79号文件,结合机构改革和公务员制度推行,牡
丹区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进行改革,建立了正常的增资制度。机关实行职
务级别工资制度。事业单位依据其自身特点,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
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加大工资中活的部分,实行津贴、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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