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六辑 社会协商对话制度 资料库:牡丹区情资料库 章节:牡丹区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article/56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article/56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六辑 社会协商对话制度
通过宣传工具加强对政务活动的报道,提高政务活动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 让人民知道,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支持群众批评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政务工作的重大问题,在区政府作出决定之前,要通过适当渠道进行协商对 话,听取群众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区政府的文件和区政府会议的内容适于公布的,经区长批准,可以向社会公 布。 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