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辑 领导职责 资料库:牡丹区情资料库 章节:牡丹区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article/55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article/55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辑 领导职责


    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是区人民政府的法定代表人,主持区政府全面
工作。区政府向上级政府的请示、报告以及涉及全局性的决定、命令、区政府部
门正副处级干部的任免令等文件由区长签署;区政府组成部门正职领导的任免及
重要议案,由区长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副区长对区长负责,实行分工负责制,协助区长分管有关方面的工作。区政
府所属部门的主任、局长通过对区政府分管副区长负责实现对区长负责。副区长
出差、学习半月以上,由区长或受区长委托的常务副区长指定其他副区长临时分
管其工作。
    区政府工作中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由区长或受区长委托的常务
副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区长、常务副区长不在家,由区长依
序委托在家副区长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副区长在处理分管事务中涉及其他副区长
分管工作时,要及时主动通气协商;对有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要提交集体讨论决定;
遇必须处理的紧急和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区长报告,并按照分工负责、敢于负责
的原则,及时果断处理。
    区长代表区政府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区长或受区长委托
的副区长按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代表区政府列席人大常委会并报告工作;区政府
组成部门受区政府的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某一方面的工作。
    区长、副区长出席外事活动,主持或出席重大礼仪活动,按职责分工和分管
对口的原则进行。因工作需要,区长、副区长可委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代表区政府出席有关外事和礼仪活动,处理有关行政事务。
    区政府组成部门及工作部门的主任、局长全权负责本部门工作。按照层级管
理原则,区政府不受理组成部门和工作部门自身责权范围内的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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