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辑 执法主体评议考核 资料库:牡丹区情资料库 章节:牡丹区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article/54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article/54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辑 执法主体评议考核
1992年上半年,菏泽市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市、乡人大代表对乡镇政府职能 部门的工作进行评议, 评出了20多个不信任单位。1994年7-8月份组织市、乡两 级人大代表对市技术监督局、审计局、工商局、环保局、物价局、土管局、交通 局、公安局等8个执法单位和市法院、检察院及乡镇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了评议, 市技术监督局和审计局被评为信任单位, 其余被评为基本信任单位。 1995年、 1996年组织了两次评议活动。1998年,首次将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评议对象, 开始"评议到人"。 1999年、2001年、2003年、2004年、2005年组织进行了5次评 议。2004年的评议活动把市工商局牡丹分局等7个垂直管理的部门作为评议对象, 进一步拓宽了评议监督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