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五辑 干部监督

视图

档案浏览器

   第五辑 干部监督
领导干部监督 落实对领导干部的谈话、函询、诫勉以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等制度。 1995年8月菏泽市委出台了《关于在领导干部中实行诫勉制度的意见》。1996年4 月下发了《关于实行对领导干部谈话打招呼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在领导干 部中实行回复组织函询制度的暂行规定》 。2005年6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通过考察考核、举报受理、民主评议、领导班 子民主生活会及信息信访等渠道,分析研究领导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中出现的 问题,用好谈话、函询、诫勉等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遵守政治纪律、选人用人、工作作风 和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管理。 1996年后,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党政"一 把手"监督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的意见》和《领导干部监 督进社区》等制度,规范和约束党政企业"一把手"的权力,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 权利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形成干部监督全天候式工作机制。领导干 部重大事项申报制度、收入申报制度、政绩实录登记制度、考察结果反馈制度。 1994年9月, 下发《关于建立干部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的意见》,组织部门与 执法执纪部门建立起经常性的情况通报和工作协调机制,每年召开两次联席会议, 互通监督信息,每季度以报送信息材料形式收集情况、反馈信息,增强工作合力。 通过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形式,共收集干部监督信息1000余条。 1996年,菏泽市开始探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同年10月,菏泽市委 下发《菏泽市国有(集体)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细则》和《菏泽市党 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细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 推开。工作中注意总结经验,从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工作协调、责任追究、审 计范围、审计时机、确定审计对象、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等次的确认、结果运用 等方面建章立制。2004年,牡丹区委先后制定出台了《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 《实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制度》、《实行领导干部离任经 济责任审计复审制的试行意见》、《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指标参照标准》、《经济 责任审计结果通报及公告制度》、《经济责任审计谈话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和配 套制度,推动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平衡发展。至2005年,先后对231 名领导 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759万元。对83人进行了谈话、打 招呼,降职、免职18 人,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 人被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 机关查处,并将审计结果存入干部档案,列入实绩档案,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 调整使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规范选拔任用干部程序 出台《关于严格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意见》,规范选拔任用干 部程序。 1998年4月,出台《关于加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 的意见》。1999年5月,出台《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待岗制度的意见》。1999年7 月, 下发《关于市直党政群和事业单位超编人员分流工作实施意见》。2001年6 月,下发《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的试行办法》,探索干部能上 能下的干部任用机制。按照《监督检查办法》的要求,每年组织一次自查,同时 对下一级党委(党组)推荐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强化 全区各级党组织执行《条例》 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2001年8月,出台《关于进 一步加强机构编制人员管理严肃组织纪律的意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逐步加强。 抓好考察预告制、任前公示制入手,对群众反映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案件及 时受理,实行目标责任制、查案责任制,确保问题一查到底。至2005年,受理干 部选拔任用方面的来信来访156件次,均及时进行查办,取消任用资格的 8 人, 暂缓任用 3人。 1996年,开始建立并实行推荐责任制、考察责任制、任用决策责任制。1996 年11月, 出台了《领导干部向党组织推荐干部实行责任及备案制度的意见》 , 1997年3月, 出台了《关于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的意见》,2004年12月,区委下 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的试行意见》,从民主推荐、 公开选拔、考察、酝酿、任用决策等环节上,科学界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 主体、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真正把选人用人的权力和责任统一起来。 1996年11月,出台了《关于建立党政机关区级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的通知》。 1999年6月, 出台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度的试行意见》。1996 年3月, 《关于在全市实行领导干部政绩录制度化的意见》。2000年10月,出台 了《关于健全完善菏泽市干部任期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2001年6月, 出台《牡丹区实行公示制度暂行办法》。 2005年3月,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存档制度的意见》, 建立并完善民主推荐票存档、个别谈话推荐记不存档、考察谈话记发存档、执纪 执法部门证明材料存档、考察材料汇报材料存档、调查记录处理情况存档、会议 记录存档等八项记实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一个程序、每一道环节都有详 细的记录,每一个结论都有具体的事实依据,实现从推荐、考察到决定任用等各 个环节的文书化、规范化、程序化。 干部历史老案处理 以对历史和老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把握政策,积极稳妥地做好干部职 级、 工龄、 党龄等历史遗留问题申诉的审查工作和冤假错案纠正纠偏工作。 19862005年, 处理历史遗留问题1178件,纠正冤假错案650起,处理补、升工资 问题553件,为51人补发了"文革"中扣发的工资,补发金额10.86万元;更改建国 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或工龄计算的251人, 更改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或工龄 计算的2491人。解决干部的职级申诉,恢复县级待遇的81 人,科级318人。审查 和受理干部案件1684起, 纠正8起冤假错案。其中,更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时 间或工龄计算的251人; 更改建国后参加工作时间或工龄计算的2491人;为81名 老干部落实了正副县级干部待遇, 为318名老干部落实了正副科级干部待遇;恢 复党籍6名; 为4名老干部办理了离休,为518名干部补发了工资;清查"文革"案 件79起,清查"三种人"10名。